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对土地的正常使用在生活当中是非常的灵活多变的,只要不违法就都是可以的。有些时候,在土地使用的过程当中,双方可能会针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置换,不过土地使用权置换事关重大,所以,土地使用权置换合同是必须签订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房契号为_________。该物业符合_________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乙方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区_________,房契号为_________。该物业符合_________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置换条件,并经本单位同意允许与其它物业进行置换。

双方经协商,就上述房屋的置换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将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由于地理位置、设备标准、破损程度、面积等存在差异,乙方同意支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做为补偿。

第二条 甲乙双方承诺,上述两处房屋进行置换均已征得本单位同意,并保证对方今后可参加本单位的房改。

第三条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将补偿款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对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在交付给乙方物业时,应确保物业腾空,水、电、暖、煤气(天然气)、物业管理费、房费已结清;乙方相应作出同样的承诺。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房屋置换后接受原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在办理手续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_________市有关规定缴纳。

第八条 本契约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双方不得撤销合同。如因单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应先退还房屋补偿款,同时违约方将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契约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大写数字)种方式解决纠纷: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 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置换合同当中,对于土地置换的面积,土地置换过程当中的相关价格的补偿问题,置换以后的一些交费问题等,这些都必须在合同当中要交代清楚。土地在进行置换的时候,双方要注意审核一些重要的证件。


·土地使用权合作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合作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合作协议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


·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约定了管辖法院的,受让人向其住所地起诉的,该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民间借贷纠纷中,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这里的一方应当指合同一方,即合同的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任何其他依据合同主体权利的非合同当事人,否则,合同履行地会陷入随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 2、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


·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
      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征收宅基地补偿费归谁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时,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涉及土地的问题在我国一直都是焦点问题,因此对于土地的租赁的管
      涉及土地的问题在我国一直都是焦点问题,因此对于土地的租赁的管理也十分严格,法律要求当事方之间土地租赁必须要签订合同,而且要按照专门的流程,对于土地租赁合同书的形式也做了相应的规定,那么土地租赁合同书应该怎么写才有效呢? 土地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
      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分类?一、土地使用方式有哪几种?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八大类: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域、未利用地其中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归入三大类中农用地的二级类,分类标准没有区别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归入建设用地二级地类,没有明...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
      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有哪些?随着越来越快的城市化建设和城市拓展,进城工作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大量的农用土地无人耕种,有些人就利用这个商机去进行土地承包,发展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等,使这些土地得到合理地利用和规划,以下就是2017最新土地使用年限规定的具体内容。如果土地使用权证年限是70...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
      一、墙体漏雨地板被泡物业承担责任吗?属于物业的责任,双方之间可以协商确定物业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


·农村的征地补偿可以按年付吗
      农村的征地补偿可以按年付吗不可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会如何处罚?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会如何处罚?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


·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什么?
      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什么?征地补偿青苗补偿费规定是按照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的方案来确定具体的标准,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