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销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购销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关于合同的法律效率,其实我国制定的有专门的合同法。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所有合同的大体格式基本上都是一样的,不过合同当中的条款和双方的主体资格等,这些都是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严格认真审查的内容。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购销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购销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1)考察经销商是否合法存在,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如果对方是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挂靠单位,或单位产权不清,或是根本不存在的虚假单位,最好不要与其合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签订合同时,经销商公司名称一定要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并且加盖公章,不能用简写或法律上根本不承认的代号。

(3)不能以私人章或签字代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要严格限定授权期限、区域,并明确经销商的权利和义务。

(5)严格规定产品价格、退换货流程及责任。

(6)详细规定违约事项及归责问题。

(7)限定货款清算方式及日期。

(8)签订的合同要能随时掌握主导权。

二、国内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项目清 单位:(元)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商标,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6、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RMB元)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第三条 交(提)货

1、运输方式:

2、交货日期:

3、需方必须在供方发货之日起十日内,并将验收产品质量。如需方不在本条规定时间内验收,视为需方对本次交付货物质量无异议。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RMB元)予乙方。

2、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RMB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RMB元)。

第五条 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第六条 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签订购销合同的话,那么在签订合同时候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一定要考察双方的资质,最后在签字盖章的时候,公司名称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的是一样,不能写其他代号,在合同当中对于产品的价格,退货流程及相关的责任,货款的结算方式等,这些都是比较重要的。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物的规定是合同纠纷当中所涉及到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数额,比如说合同当中所约定的价款是200万的话,那么诉讼标的额就是这200万,当然如果是关于违约金来进行一个纠纷的话,其中违约金的话是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一个数额。就是涉及到合同纠纷的...


·毕业签订合同流程有哪些
      毕业签订合同流程有哪些?一、收到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毕业生确定接收单位,单位同意接收后,由用人单位(能解决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关系)出具接收函或录取通知或《××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下方的“用人单位回执”并加盖公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前,请务必询问清楚该单位能否接收毕...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我国,当合同的签订不符合程序或者是不合法的时候,就需要撤销,这种属于可撤销合同。还有一种叫做无效合同,那么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和无效合同有什么样的区别,如何辨别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 一、可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概念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经人...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因为您都是知道的,签订合同是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的重要保障方式,当您真的遇到了合同中对方当事人有违约的情况的时候,那么根据规定就会承担违约责任,那么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是什么和责任赔偿是怎么样的呢,的我们来简单告诉你。承担合同违...


·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什么?
       一、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什么? 合同违约金递延所得税是指当合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出现时间性差异时,为调整核算差异,可以帐面利润总额计提所得税,作为利润总额列支,并按税法规定计算所得税作为应交所得税记帐,两者之间的差异即为递延所得税。按这种核算方式,合营企...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合同到期提出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正式员工合同到期可以立即走人。按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详情如下: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吗?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如果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员工在入职之前都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与单位达成协议,并且享受应有的福利和优惠政策,而一般的合同上都会写明工作的年限是多久,但是年限一到且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合同到期可以不上班吗 到期后不续签,...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介绍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赠与合同的撤销的介绍 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即《合同法》第186条第1款所规定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撤销权是法律赋予赠与人单方享有的权利。赠与人行使撤...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巨大是多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0元-100000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500000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