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辨析工伤鉴定多久后可以上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繁忙的都市化生活中,无论是选择哪种出行方式,上下班途中总会面临着各种风险,是在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即为工伤。工伤是能够取得一定赔偿的,然而其赔偿过程却较为复杂。那么如何辨析工伤鉴定多久后可以上班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书确定上班时间。工伤职工什么时候复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什么时候出来无关。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确认,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病假条)是基础条件,各地规定的确认方式不尽相同,大致有以下三种方式:1、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1年以及发生争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2、凭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所在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认,发生争议的体敬爱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3、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应当复工不复工的,所在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资福利待遇,并书面通知限期复工,逾期不复工的可按旷工处理。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jia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工伤鉴定多久后可以上班这个问题应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判定。按照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对于伤势的诊断情况,以及工伤鉴定机构所给出的恢复时间来判断。以上即为与工伤鉴定相关的具体内容。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一、在我国小手指骨折工伤几级伤残?手指骨折一般会鉴定为十级工伤,但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经过鉴定才能确定。根据《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对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来看,有关手指骨折的定残标准有以下几项:1、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2、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新劳动法合同到期赔偿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的公司一般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一年一签或者三年一签的,当然具体的期限这个双方可以协商。但是劳动合同到期以后的续期问题,这个是需要员工高度注意的,一般正常情况下,公司肯定还是要和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如果不续签的话,员工在这里要了解...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计算的 一般在工作中受伤的话,就可以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认定结果出来之后,就能够提起工伤赔偿。不过,在工伤休息期间,虽然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力,但是公司那边也不能就此不给你发薪。所以,你在工伤休息期间可以正常拿取工资,但怎么拿是有明确规定的。 实际中,受伤...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
      在无锡工作的职工们购买五险一金这个福利保障,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费用,然而对这个费用的缴纳比例是职工一直关注的问题,可是近些年,对无锡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的相关规定也有所变化,想要了解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就需要我们知道什么是五险一金,下面我们为您简单的说明一下五险一金...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
      相信不少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都遇到过被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吧,此时大部分的劳动者都是选择忍气吐声,然后任由单位侵犯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实践中,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如何处理呢?如果处理不好,对劳动者来讲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的损害。 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及时向劳动...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 不论是什么样的工程,它的检测都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工程的质量检测,它决定着一个工程是否合格,是否能够投入到真正的运用当中。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很多人想要知道代理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包括什么?下面为您介绍。 一、工程质量...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 福建省的经济发展使得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人们可以享受到各种现代建筑带来的便利。但建筑工程如果发生质量问题,就会引起人们财产损失和对人身的损害,而福建省的工程质量纠纷也并不少见。那福建工程质量纠纷如何解决?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 年 月 日经过投标方式对 工程进行招标,经过现场议标,决定由承包方中标承建。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签了那可以那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不签了那可以那失业金吗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到期到期,若双方没有就续签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话,那就会终止劳动合同。此时,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否则的话,劳动合同到期也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