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员工在工作期间有可能有会因为工作的原因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和工作有关的伤害,被认为是工伤。关于工伤,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关于认定的主体,人们也是非常的关注,那么工伤鉴定谁申请,主体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申请的主体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一是职工所在单位;二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三是工会组织。(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工伤认定流程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以上就是工伤鉴定谁申请的主要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工伤鉴定申请可以由员工所在的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可以自己向有关机构申请。最后还有一个主体容易被忽视,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



·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 我们工作都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特殊工种是默认的约定,一旦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不能正常遵守,我们需要进行劳动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特点自身特点是什么呢?让我们为你一一述说。 仲裁过程 案件受理 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者上班也是有正常的休息时间,除此之外,每年国家还规定了一些法定节假日,让劳动者能够休息放松。按照规定要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需要支付加班工资。那么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外出工作期间受伤怎么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既包括职工受单位指派出差到外地,也包括职工根据工作性质要求并经单位授权自行决定到外地,从事有关公务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因...


·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因工资、加班费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但并不是只要申请了劳动仲裁就一定万事无虞了。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要注意的,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呢?劳动仲裁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那么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避免哪些风险?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
      随着现代社会“离职潮”、“跳槽潮”的风气盛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情况,但不少劳动者在离职时却不记得要想单位索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也不清楚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应当怎么写。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范本,供您参考。 解除劳...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
      老师工伤复发怎么休假的?1、员工工伤复发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员工工伤复发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登记工作 的方式 一、家庭承包方式 1、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处理国土“二调”或航空航天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2、入户权...


·煤矿工伤鉴定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煤矿工伤鉴定四级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


·工作不满一个月工资怎么算
      工作不满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日工资和出勤天数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日工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总额/21.75,用该员工的月工资计算日工资,再按照工作天数,相乘即可。劳动保障部于2008年1月10日公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