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要对于配偶尽到应有的责任还要对子女的教育尽到负责,但是如果夫妻二人因为个人的原因无法继续生活下去,那么就会选择离婚,但是这个时候不仅要商讨财产的分割还要牵扯到对于孩子的抚养和抚养费问题,如果有两个孩子,那么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2017年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按照上文的介绍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是,离婚后双方各有一孩抚养费标准是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要结合当地的抚养水平,如果孩子在一个消费和物价比较高的地区那么抚养费的标准也就高一些,反之就低一些,但是还要考虑负责抚养费一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财务能力,这个是比较重要的。



·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
      最新子女抚养费标准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6个月的婴儿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
      为支付彩礼生活困难,彩礼可以返还吗? 结婚支付彩礼是自古以来流传的一种婚礼风俗,每个地方的彩礼习俗都有所不同,彩礼的数额也是不一样的,古代彩礼多是讲求心意相通,现代彩礼却有点变了味儿,追求越多越好,有一些地区为了彩礼甚至会背上巨额借款。结婚前多是男方向女方支付彩礼,支付的彩礼是...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
      现如今离婚率居高不下,人们对于婚姻关系愈加不信任。在离婚的过程中,财产的分割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房子的更名过户最为重要。那么离婚房子更名费用怎么算了?我们在离婚的过程中如何去处理离婚房子更名过户呢?下面是对于该问题的一些解答。 离婚房产更名过户费用有:(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 二、双方无子女,乙方现在没有怀孕。 三、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 1、夫妻财产清单如下: (1)甲方名下的动产、不动产清单: a、房产位于________,房产证字号为:_____号。 b、____型号汽车一辆,车牌为:________,具体信息。 ...


·申请国家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申请国家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夫妻离婚家产分配原则是什么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我们现在对于婚姻的满意度越来越高
      我们现在对于婚姻的满意度越来越高,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也需要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避免在离婚时造成一定的损失。离婚的过程中,一般存在两大问题,一个是财产问题一个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婴儿抚养费每月给多少钱?根据父母的基本收入来进行确定,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一,婴儿抚养费每月给...


·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关于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理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


·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很多的夫妻由于感情破裂而导致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对孩子还说是一个极大的伤害,很多夫妻不想和孩子分开都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都有明确规定,我们要在准备离婚之时了解清楚。 一、婚姻法中孩子抚养权 (一)抚养权的归属 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


·如何通过法院离婚?
      一、如何通过法院离婚   按照以下程序通过法院离婚: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庭审,法院立案后,进入诉讼程序,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3.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