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拘役,它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所犯罪行较轻,但又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那么,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呢?此外,拘役能否保释呢?下文将做一个较为详细的介绍。

一、法律规定拘役的对象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中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与拘役的适用对象相比,管制只限制但不剥夺人身自由, 而有期徒刑是罪行较重且需要剥夺人身自由的最主要刑罚方式。
二、拘役能够保释么
很多人一谈到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时,都会自然而然地想问,拘役是否可以保释?即能否取保候审。所谓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此外,取保候审并非任何人任何情况都可以适用,要适用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可能被判处拘役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因此,如果被判处拘役,犯罪嫌疑人在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并认真遵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保释。通过上文的阅读,相信您已经了解了拘役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主要刑罚方法,其适用对象是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进行关押的犯罪分子。此外,有必要提起注意的是,拘役是可以保释的,而对于保释相关手续,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聘请律师进行办理,毕竟涉及到个人的人身自由,还是要依靠专业的法律人,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缓刑期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缓刑期满又犯新罪怎么处理?缓刑期满又犯新罪应当按照新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后罪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有期徒刑
      贩毒从犯基本判几年贩毒从犯还是会根据贩毒品种数量和情节去量刑,会比主犯从轻处罚,被判处构成了贩卖毒品罪的,一般情况下要判处十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直接判处毒贩死刑,与此同时还要没收他的个人所有财产。有依据的贩毒案从犯辩护是可以得到从轻处罚的,从犯的犯罪行为...


·刑事拘留和逮捕有什么区别吗?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找到犯罪嫌疑人后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巩固嫌疑人犯罪的证据而且防止嫌疑人逃跑,毁灭证据,与同伙串供等影响侦查的事情发生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是有公安机关可以决定的。 逮捕的目的跟刑事拘留差不多,逮捕与拘留的区别在于,逮捕是由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而且...


·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
      一、逮捕后法院有可能判无罪释放吗?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立即无罪释放。不是有关系就能释放的。逮捕后无罪释放的可能相对比较小,但也要看最终调查的情况,如果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的的,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证据不足的,在侦查阶段应释放,在检察院阶段应...


·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
      一、刑事拘留第37天批捕的有吗? 不一定。 1、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最长期限是37日,这是不全面的认识。不同的案件,转逮捕的最长期限不同(分别是14日、17日、37日),具有三种特定情形的转逮捕期限才是37日; 2、如果案件属于转逮捕期限是37日内的案件,也是在37日内,并非一...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定什么罪
      私闯民宅殴打他人定什么罪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与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赌博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
      任何一个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主体,而针对不同的罪名,相关法律中规定可以构成犯罪主体的范围也不太一样。对于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罪,不过此时法律中就赌博罪的主体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赌博罪的主体包括哪些 本罪主体为一...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强奸罪未遂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信息、辩护人信息、基本案情、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非法经营罪认罪情况、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


·行政拘留7天怎么算时间
      行政拘留7天怎么算时间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现行的《治...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
      先行羁押折抵刑期如何计算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一、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委托书范本是怎样的 写清被告人现在处所。具体包括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场所和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处所。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并注明数量。有关涉案款物情况。被害人(单位)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其他需要附注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 刑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