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
担任公司法人给钱吗?公司法人一般由公司董事长、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所以是有工资的。除工资外,董事长等职位还可管理公司资金,同时负相应的责任。主要履行民事义务,不得擅自挪用、抽逃资金,有犯罪行为会受到刑事处分,若公司触犯法规,人身自由可能受到限制。以下是公司法人相关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谁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上述法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理解: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章程规定,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其次,究竟谁来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选定,其选定范围只能限于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这个范围不能扩大。股东选定后在公司章程里明确究竟是董事长、执行董事还是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最后,法定代表人必须依法登记,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则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2、在发生矛盾纠纷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此处法人指的是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相关规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担任公司法人,法律制订了范围,公司章程决定人选。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根据不同场合会有变化,主要依据法律法规。触犯民法、刑法法规时,按照规定处罚。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任何的公司都有都有很多的事项,有些是些小事项,有些则是重大事项,一般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有股东会决定的,股东掌握着公司最基本的权利,公司法中也明确的规定了重大事项的分类,比如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等重大事项。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一、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事由包括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


·家政公司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注册公司:直接去工商局,先填一张公司名称查询表,以确认公司名称可用,而后,是备齐相关资料,去工商局注册;包括:拟设立公司的办公地址。二、凭营业执照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办税务登记证:工商执照办好后,到国税、地税局办理国税、地税登记证。四、至此,就可以开始各项...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般拥有一家公司股份的人就称之为股东,换言之也就是股东手里是掌握的有股权的,当然这个股权也是可以进行自由的转让,不过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转让才行。而实践中也经常出现股东退股的情况,那一般股东退股的方式有几种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公司...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 并购重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市场的通常说法。包括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回购、合并、分立等对上市公司股权机构、资产和负债结构、利润及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发展历程 1992年起,随着二...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小型企业被政府拆迁应该怎样补偿? 一、迁资产补偿费用 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1、房屋、建筑物补偿费用的确定问题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关于解散公司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每个公司的股东就是公司的出资人、也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就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在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组织机构和人员等由董事会、总经理等高管商议决定,股东会并不参与决策,只有当公司出现生死存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限制是什么?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一、如何要约价卖给大股东? 应当协商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合同来确定,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由客户发出自己要些什么东西,要求的价格等条件是什么,然后由商家来决定是否接受客户的要约·假如商家接受客户的要约,那么交易成...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
      企业怎么样偷税漏税才不会被发现?企业偷税漏税的行为是一定会被发现的,《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