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量刑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聚众斗殴也就是俗称的打群架,在这个过程中参与的人数往往是比较多的,而且场面也会比较混乱。此时就很容易造成聚众斗殴人员的死亡。那么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该如何来量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并不是聚众斗殴罪的加重情形,而是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不是一定是故意杀人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字面理解,该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致人重伤的,按二百三十四条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按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从立法本意讲,该条款只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但具体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确定。
2、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求根据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定罪。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过程中,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应当在判断死亡结果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只能对有直接或间接杀人故意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据此,尽管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认定行为人有杀人故意。
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区分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对量刑意义重大。一是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前者是先重后轻,后者则是先轻后重,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结果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是即使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严格。罪名认定正确与否,影响着死刑适用是否适当。综上,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不应简单依据结果定故意杀人罪,而应依照刑法规定两罪名的构罪要件,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在准确认定行为人主观罪过的基础上正确定罪。阅读完以上内容后,你是否已经清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情况下,是如何进行量刑处罚的。此时往往是按照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但由于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比较困难,因此在遇到相关法律纠纷的时候,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处理。



·刑法的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刑法的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对这类人员进行处罚。《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


·单位犯罪有过失犯罪吗?
      单位犯罪有过失犯罪吗存在过失犯罪,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单位过失犯罪的存在,对于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国《刑法》条文中有13个具体罪名涉及到了单位过失犯罪。《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不需追诉刑事责任情形都有哪些
      不需追诉刑事责任情形都有哪些(一)意外事件。即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对行为人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二)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
      一、职务侵占罪被批捕了多久能去看卷宗?当事人及家属是无权阅看卷宗的。律师在案卷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有权阅看和复印案卷材料,但律师也不不允许将案卷材料给当事人和家属看。所以当事人和家属始终是看不到卷宗的,当然检察院指控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均需要当庭举证质证,也就是说庭审时,当事人和家...


·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多久失效?
      行政拘留处罚未执行多久失效?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即行生效;只要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就不存在失效的问题。这与违法行为未被发现,过了6个月就不再处罚的规定,是两回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


·职务犯罪的类型包括哪些
      职务犯罪的概念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职责,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做法的总称。分别按照行为方式分、按照侵犯的主客体不同分、按照实施主体的不同分:1、按行为...


·假释和缓刑的区别都有哪些
      假释和缓刑都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关于刑罚的制度。实践中,很多人无法准确区分假释和缓刑,甚至还有人认为这二者是一样的。但其实他们存在一定的相同点,当然也有不同之处。那究竟假释和缓刑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和缓刑的相同点有哪些? (一)假释...


·侵害财产罪属于自诉案件吗
      侵害财产罪案件的类型很多,如故意损毁财物罪属于典型的公诉案件,如侵占罪则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侵犯财产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具体单独的罪名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类型的,则可认定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的许多地方,都有发生通过非正当手段进行非法集资的现象发生,而往往这时候,这已经构成了非法集资罪。非法集资涉案金额才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金额越大收到的处罚也越严重。而非法集资金额如何核算?就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额核算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


·集资诈骗1500万从犯如何定罪?
      近日来有关金融方面的案件日渐增多,大多数人无形之中成为了诈骗案中的受害者,劳民伤财。其中,涉及大金额的集资诈骗罪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尤其备受关注,通常该类案件横跨地区波及大量财产。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集资诈骗1500万从犯如何定罪。一、集资诈骗判定标准刑法规定集资诈骗罪须具备“...


·当事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当事人申请刑事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