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司法合伙公司有什么特征?

现代公司制度自诞生后,一直不断完善发展。合伙公司对于新兴企业都是您选择的一种方式,可以让有经济能力的人和有思想作为的人在工作上互补互助,才能使得公司得到更好的发展,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公司法合伙公司的特征才能规范企业行为和市场秩序,今天我们就通过下文来解决这个问题。

一、特征

(1)生命有限。

合伙公司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公司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伙、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公司的解散以及新合伙公司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责任,合伙公司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公司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有限责任合伙公司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公司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公司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仅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

合伙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优势 劣势


1、优势: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公司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您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公司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更大保护,理论上来讲,在这种无限责任的压力下,更能提升企业信誉;

④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理论上来讲,合伙公司盈利更多,因为合伙公司交的是个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这也是其高风险成本的收益 ;

2、劣势:

①由于合伙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人不是十分了解的人一般不敢入伙;就算以有限责任人的身份入伙,由于有限责任人不能参与事务管理,这就产生有限责任人对无限责任人的担心,怕他不全心全意的干,而无限责任人在分红时,觉得所有经营都是自己在做,有限责任人就凭一点资本投入就坐收盈利,又会感到委屈。因此,合伙公司是很难做大做强的;

②虽说连带责任在理论上来讲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但在现实生活中操作起来往往不然。如果一个合伙人有能力还清整个企业的债务,而其他合伙人连还清自己那份的能力都没有时,按连带责任来讲,这个有能力的合伙人应该还清企业所欠所有债务。但是,他如果这样做了,再去找其他合伙人要回自己垫付的债款就麻烦了,因此,他不会这样独立承当所有债款的,还有可能连自己的那一份都等您一起还。

合伙公司意味着承担无限责任,风险更高,但有出资方式更为灵活的优点。同时合伙公司的生命时限也比较短暂,新合伙人的加入和旧合伙人的退出都可能造成合伙公司的解散,形成另一个新的合伙公司。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决议第几届第几次会议是如何规定的?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般按照章程约定的三年一届,三年后可连选连任,但三年后就是第二届。期间当有公司增资扩股情况发生时...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并购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1、陈述与保证。 在合同中,双方都要就有关事项作出陈述与保证。其目的有二: 一是公开披露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是承担责任。 由于这些资料和信息有些具有保密性质,实践中,卖方往往要与买方就此达成专门的保密协议。需要披露的事...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公司法人变更和股东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流程: 一、工商局领取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及一次性告知单。 二、按要求准备材料。 三、向工商局提交材料,工商局受理。 四、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受理后一周左右)。 ...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
      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费用包括哪些?近年来,国家在产业结构上不断调整,对于一些高耗能企业进行拆迁淘汰,而发改委则是指导企业拆迁安置工作的主管部门。对于企业而言,面临拆迁安置的时候会得到政府补偿,那么发改委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支付哪些费用?我们通过我们整理的这篇文章了解一番。一、企业拆迁安...


·企业分公司无授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一,企业分公司无授权签订合同是否有效分公司未获授权情况下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有效的。因为分公司也具有民事主体资格,总公司的授权属于内部事务,不能拿内部事务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在第三人明知分公司没有授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才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


·如何收购民营企业?
      如何收购民营企业? 企业收购,一般是指收购一家公司的控股权,例如30%—51%之间相对控股权或51%――100%绝对控股权,被收购企业保留法人资格。而通常意义上的股权转让往往是转让一定的股份,股权受让方不一定取得控股地位,当股权受让方受让所得的股份足以使其掌握绝对控股权时,这就...


·公司年检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年检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年检,所谓年检,是每年都要做的事情,是工商部门进行的检查。各个企业应该自觉参与年检,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主要检查的是,公司的经营是不是存在违法的情况,还有就是考察公司的经营情况,是不是具备继续经营下去的能力。接下来,将和您分享公司年检流程是怎样的?公司年...


·公司培训协议违约金算法是什么?
      公司培训协议违约金算法是什么?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
      股东承担公司的刑事责任吗我国有相关的规定,公司或者企业是由股东集资发起成立的,那么股东自然就是最大的负责人员。但并非所有的股东都是直接负责管理的,股东下面也会分派一部分人进行管理的。所以说,如果公司犯罪的话,但是股东并没有参与,或者当时有过反对的立场的情况下,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


·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
      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我们知道一个公司在发展运营过程中需要一个法人,这也是我国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法人可以行使公司的权利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很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有可能没有这个公司的股份,那股份公司法人不是股东可以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股份公司法人不...


·传统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
      传统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现在一些港口、机场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都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这样的项目资金需求量大,企业很难依靠自身力量完成,这时,通过项目融资,企业可以拿到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项目融资近年来发展的很快,那么传统企业融资与项目融资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分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