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判么 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实中,夫妻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说什么都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也是很多的,此时想离婚的一方自然就会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另一方此时就是不出庭,认为只要自己不出现法官就不能作出判决,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判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庭能判么
离婚案被告不到庭应诉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法院也能判决离婚。一些人认为,离婚案件必须双方都到庭才能审理,所以为了达到不离婚的目的就不去开庭,这是错误的观点。律师解答,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诉离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则缺席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过半年之后,原告再行起诉离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原告又提供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以缺席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二、不参加庭审分割财产吃亏
法官解释,在离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参加庭审,等于丧失了话语权,在财产分割上有可能吃亏。比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屋,法院通常会判归该房为到庭一方所有,判决到庭一方给予未到庭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而由于房屋有升值空间,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给予对方补偿的。此外,双方有哪些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法院也通常会采纳原告一方意见。本案中,当事人就是因为没参加庭审,失去了要求丈夫履行“离婚惩罚协议书”的权利(当然,协议书本身也是无效的)。对财产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判决分割财产有误,只能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申诉,不能另行起诉。如果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认为还有一些财产在之前的诉讼中没有处理的,可以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由起诉要求补充分割这部分财产。因为法律中规定,这样的情况下法官可以进行缺席判决,但很多时候缺席判决都是会对未出庭的一方不利,因此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我们建议最好还是应诉,只要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那此时法官也是不会准许夫妻离婚。



·离婚财产官司司法内容是什么
       离婚的现象在现代比较常见,因为现代人对于感情问题的选择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很多人都认为婚姻应该门当户对,认为这样生活在一起才不会有另外的压力,但其实如果两人性格不合的话,婚姻很容易会破裂,离婚问题所导致的纠纷问题影响着很多人的生活。那如果离婚的话离婚财产官司会按照什么法律进行呢...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吗
      怀孕期间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但是...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


·父亲遗弃子女母亲抚养权是否可以争取
      其实我们常说社会万象,不得不说在生活当中真的是各种各样的人都会存在。有些时候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以后,男方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争夺到了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在对孩子进行抚养的过程当中,却不尽自己身为父亲的责任。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父亲遗弃子女母亲抚养权是否可以争取? 一、父亲遗弃...


·分居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在诉讼离婚的时候,要是离婚夫妻符合了法律中分居离婚的条件,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官就会作出离婚判决。由于其中有关于分居时间的要求,因此有的人就想知道分居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分居三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因...


·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提及离婚这两个字,除了您想到的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走不下去了,再就是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的财产即婚后就属于婚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就是平分,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会有不同的规定,那么起诉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1、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
      夫妻共同创业的财产怎样规定的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


·一、和别人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和别人有孩子是重婚罪吗?和别人有孩子并不一定属于重婚,只有存在以夫妻名义生活的证据才算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
      离婚后抚养费不按时支付要如何处理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2、如果对方有支付能力但是以...


·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
      夫妻离婚要注意什么1、自行协商应是首选。一般来说,以和平的方式来离婚对于双方当事人及孩子(如果有的话),能够极大减少离婚带来的情感伤害。因此,如果有可能自行协商解决离婚问题的话,即便是在某些方面做出一些让步,也是最佳的选择。2、积极寻求专家建议。在自行协商无果或不知如何协商时,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