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贪污是违法行为,是国家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的行为。贪污是一种经济犯罪行为, 这种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造成了社会上的信任危机,因此贪污会被定罪,贪污犯如果自首需要些辩护词,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一、贪污罪辩护词自首怎么写?

首先,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贪污罪”之罪名持有异议。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所犯罪行不符合贪污罪犯罪主体构成要件,依法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从刑法的上述规定看,符合贪污罪犯罪主体要件的类型主要有三种:

第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类型;

第二种,刑法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我们可称之为“准国家工作人员”,这里面还细分为三种:(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第三种,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第三种类型与前面两种“国家工作人员”和“准国家工作人员”均不同,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中,它是以贪污论。

贪污罪自首辩护词可以由上文中得到启发,上文中给出了一篇贪污罪辩护词自首的范例。贪污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是一种十分不当的行为,但是如果有人真的犯了贪污罪,还是鼓励其自首,接受法律的处罚。


·遗弃罪控告状需要的要件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虽然经济发展得十分迅速,但人民的生活水平却无法做到与之同步提高。许多家庭因为家庭的抚养能力不够,无法承担家庭的抚养负担而选择遗弃家里的小孩、老人,更有甚者遗弃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这时候就需要被遗弃者做出反击了。那么,遗弃罪控告状在法律上所需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下面就让...


·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拘传持续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次拘传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根据办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多次拘传,但是对于两次拘传之间的时间间隔问题,法律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我们认为,为了防止以连续拘传的方...


·绑架罪的着手和既遂是怎样的
      绑架罪是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当犯罪嫌疑人绑架被害人,被害人被置于绑架人的控制之下时,这个状态认定为绑架着手还是绑架既遂了?下面,我们将为你做出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绑架罪的着手和既遂是怎样的 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


·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是法制国家,所有的中国公民都要遵守法律。一旦触犯法律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承担其相应后果的。故意上杀人罪的行为是非常恶劣的,那么我国对于故意杀人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刑法对故意杀人罪的追诉时效的规定。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


·法律上什么是犯罪的故意?
      什么是犯罪的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素或称意识因素。即对适合于犯罪构成要件的违法事实的认识。这些事实包括行为、行为的性质、行为的时间与地点、行为的情节、行为的客体、行为的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信誉既遂会判多久?
      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信誉既遂会判多久? 一、根据刑法规定侵犯商业信誉既遂会判多久?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


·遗弃罪的主体要件是怎样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都是一般主体构成的,即行为人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就够作为犯罪主体。那么对于遗弃罪来讲,他的主体是怎样要求的呢?下面,我们带来遗弃罪的主体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遗弃罪的主体要件 该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


·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一、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检察院下了批捕令,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人可以关押在看守所,公安机关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公安机关应对案件进行侦查。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终身监禁在刑法几条中有规定?
      终身监禁在刑法几条中有规定?终身监禁在刑法第四十四中有规定,会被判处此类刑罚的主体,一般都是实施了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行为,但是又不足以被判处死刑等的刑事,这是由于我国制定任何的处罚的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不是要处罚任何人。二、终身监禁《刑法修正案(九)》在对终身监禁...


·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实践中,对刑事犯罪的既遂、未遂的认定,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毕竟犯罪形态不同,法律规定的处罚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贪污犯罪来讲,该如何对其既遂和未遂进行认定呢?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贪污罪既遂的认定是怎样的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


·法院审判犯人不认罪怎么办?
      在犯人坚决不认罪的情况下会对法官对其案件的审理工作造成很大的阻碍,因为想要得到最公正的判决结果就将客观的罪证和主观的被告人陈述结合起来才能回现案件,但法官并不会因此而无法继续审判工作,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法院审判犯人不认罪怎么办? 一、法院审判犯人不认罪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