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
去子公司当公司法人需要授权吗?子公司在部分资格上是独立的,但某些重要事项仍需要母公司进行授权,和母公司是被控制和管理的关系。另外要注意区别子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相对于子公司没有部分权力和章程,设立更简单,以总公司名义活动。以下是子公司相关规定和说明:
一、什么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二、公司法规定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解读

(一)子公司的设立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四、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

(一)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三)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安排仍需要母公司的授权,法人的任职也属于重大事项。虽然子公司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行为后果,为自己的财产、章程负责。但子公司被母公司实际控制着,重要决定是需要母公司授权的。有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或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哪些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在一个合伙企业里,企业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得多少权利和承担什么义务,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具体是什么。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要了解关于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定义 企业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自...


·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
      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公司法人财产权是公司法人对于其所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权利。正是因为公司法人具有财产权利才可以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处分财产,使得财产的价值得到保值增值。那么,公司法人财产权包括哪些内涵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法人财产权的概念 法人财产权...


·签合同和分公司签可以吗?
      签合同和分公司签可以吗?签合同和分公司签是可以的,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
      小股东私自搬公司东西怎么办?我国《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
      公司分阶段给股东分红吗?公司并非是分阶段给股东分红,根据《公司法》第4、35条之规定,股东取得红利理属当然,但股东取得公司红利还应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一定之程序,具体如下:1.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2.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情形下,是否...


·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是什么?1、发起人符合法定的资格,达到法定的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
      一、保险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可以吗?是可以的;财产保全责任险,即将保险产品设计为一种虚拟的担保物,为当事人的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该险种中,财产保全申请人在本保险产品中的地位为投保人。保险公司在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中是提供“担保物——保险产品”的主体,保险公司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资分公司注册流程 1、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2、公安局备案; 3、刻制公司印章; 4、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组织机构代码证》; 5、国家税务局及地方税务局税务登记; 6、外汇管理局审批; 7、客户根据外汇管理局审批批准的银行进行开户,包括资本金帐...


·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的问题
      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的问题合伙企业法人表面大概的意思其实就是指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是应该由指定的人来担任的。一般企业的法人代表的就是企业,对于法人的合法职务行为,一般是要由公司承担责任的。那么您知道和合伙企业法人权限几年有什么问题呢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
      代为办理分公司居间合同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总公司授权签订的情况下,该居间合同才是有效的。根据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