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其实在我国,只要国家推出的房产的性质是比商品房的价格低的,那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其实在我国,只要国家推出的房产的性质是比商品房的价格低的,那么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房产,一经推出以后,往往会面临着人多房少的现象。针对这一局面,各省市只好制定了相应的申请条件。比如说上海市政府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就有所限制。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经济房申请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经济房申请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所有成员需要同时符合下列四方面条件。

第一方面:居住及户口年限

(1)必须在上海市实际居住;

(2)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

(3)现户口在提出申请的所在区连续满5年。

有下列情况的,可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一是7周岁以下的儿童,原户口在申请家庭户籍内的未婚现役军人、海员、野外筑路、勘探等人员,不受户口年限限制。

二是7至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三是夫妻双方婚前均符合户口年限的要求,结婚后一方将户口迁到另一方的,迁移的一方不受上述第(3)项条件的限制。

第二方面:住房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5平方米。

第三方面:收入和财产

(1)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不超过27600元;

(2)申请家庭人均财产不超过7万元。

“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请家庭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年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税金和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除以申请家

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财产”是指申请家庭拥有的全部存款、有价证券、车辆和非居住房屋等资产,除以申请家庭成员人数得出的金额。即申请家庭财产/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第四方面:住房交易行为的限制

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住房,也没有将住房赠与申请家庭成员以外的人。
我们可以看出,上海市政府针对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限制。包括居住及户口年限,住房面积和住房交易行为等方面。因此如果想要在上海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话,您可以结合对比一下自身的实际情况,看是否能够满足。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一、可以借用他人的名义买房吗 房屋买卖过程中,不具备购房条件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的情况屡见不鲜,如以他人名义参加单位集资建房、购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及无法办理住房贷款而以他人名义购买住房等等。 无论在何种情形下,买房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都存在极大风险,一旦被...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一、房屋配套设施包括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表述为房屋的“相关设施”,一般包括基础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指供暖、供电、供水、小区景观、小区内道路、停车场等等; 公共配套设...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的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1、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和成员名单并盖章; 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 3、委托书并盖章; 4、法人证件复印件并盖章; 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6、银行开户证明; 7、纳税登记证复印件并盖章; 8、代理人身份证复印...


·房东乱收水电费怎么办
      房东乱收水电费,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处。我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地方集资办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很多夫妻会选择在婚后出资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此后就由双方共同还贷,然后房产协商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但日后要是离婚的话,则需要对按揭房做出分割。那么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婚后按揭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 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权证等相关资料,待过户后旧产权证也就失效了,所以原产证会收回。 房产过制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


·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租房交押金,买房交定金,这是实践中常见的现象。为什么要收定金呢?因为开发商为了防止出现定房不买房的情况,那么房屋买卖定金多少呢?这是很多人都想了解的情况,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买卖定金多少? 只要不超过房屋买卖价格的20%,自由协商确定具体的数额。 ...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
      对于农村当中修建的房屋,人们习惯性的称之为小产权房,而与之对应的自然也就是大产权房了。那到底什么叫小产权房呢?若公民购买了小产权房的话,此时会产生怎样的风险?在这方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叫小产权房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


·有房贷的人去世后怎么办
      有房贷的人去世后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


·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近年来,我国城市中的房产价值在不断的上涨,对于离婚夫妻来讲,在离婚争夺房产的时候也就变得很激烈了。此时,房产的分割是一回事,而对房产增值部分的分割也是一回事。那到底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离婚咋分? 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