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时需要分割财产、判定子女归属。部分夫妻由于工作生活地区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但不得不迅速办理离婚,在异地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诉讼需要准备材料,其中一方有家暴、护轨等过错的,还要准备其过错的证据,可请律师协助收集。"异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

(一)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6、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诉讼离婚手续

(一)手续

1、起草离婚起诉状;

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四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诉讼离婚费用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 元,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 征收,即标的×2% 1510元;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 ×1% 5010元;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三)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最后法院依“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起诉离婚的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法律规定,异地法院起诉离婚要在常住一年以上的地区进行。协议离婚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协议中写明财产归属和子女抚养权各项问题,诉讼离婚要提交请求和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或过错方的问题。诉讼离婚的费用有明确规定,根据要分割的财产数量决定,有任何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商业地产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


·辽宁省苹果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辽宁省苹果树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近几年国家的经济建设面临新的机遇,所以土地的使用难免会陷入紧张,征地就成了必须,征地补偿标准会因为征地类型的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对于果树征地的标准较为复杂,因为国家对于果树的不同成长时期有了不同的规划,其经济价值就会有不同赔付。 辽宁省果树...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怎样的国有土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日照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城镇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用用于建设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用设施,依据国家的土地征收标准的大方向下,各个地方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都不一样。对于不同的建筑和不同的设施的赔偿标准也不一样,下面就日照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为您讲解征地补偿的项目和标准,希望对您...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


·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
      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一、房屋土地使用证新政策 1、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2、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入市范围途径。...


·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我国未来避免土地资源被浪费,故而即使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民事主体也是可以通过既定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是需要缴纳税额的,并且需要缴纳续期费,不同的地区缴纳规定不同,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呢? 一、深圳土地使用权续期费用怎么收取? 房...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费用是多少? 全国各地都有自己的征地补偿规定和费用标准,因为补偿费计算是参考人口和年产值数量后根据原土地不同用途制定的,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补偿费包括安置补助、青苗补偿和土地补偿三种,有建筑物和农作物的土地被征地后都能得到补偿。江西省征地补偿标准补偿费是多少?以...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一、农村土地确权需要哪些登记程序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种潜在的历史矛盾十分复杂,必须采取积极、稳妥、慎重的办法逐步推进,一般按6个步骤开展工作: (1)宣传发动。要把确权登记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遵循原则等,通过致农民...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辽宁省海城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我们就将辽宁省海城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辽宁省海城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州管理...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小产权房这一个概念,这主要是因为最近一段时间国家政府拆迁征地而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并不是非常了解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与大产权房的区别,那么,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