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作为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不作为犯罪是与作为犯罪相对的,《刑法》中规定的大部分犯罪其实都是作为犯罪,即要求行为人在积极实施了某个行为之后构成犯罪,如抢劫、盗窃等等。作为犯罪在特征上面与不作为犯罪不一样,那其中不作为犯罪的特征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作为犯罪的特征是什么

1、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2、特征:

(1)违反法律直接规定。是指《刑法》有直接规定的罪名,才构成犯罪,即罪刑法定原则:“法无规定不为罪”,严禁“类推”。以《刑法》确定罪名为准。

(2)负有法定义务。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具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

例如;母亲拒绝婴儿喂奶,造成婴儿死亡的。属于不作为犯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拒绝履行的行为。是指能够有条件作为,而拒绝履行作为的行为。

《刑法》第四百四十五条:战时在救护治疗职位上,有条件救治而拒不救治危重伤病军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伤病军人重残、死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要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不作为犯罪成立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

3、不作为行为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客体和对象

三、不作为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那么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形呢?

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如某汽车驾驶员,在倒车时违反操作规程,不事先鸣笛,也不注意观察,结果将在车后玩耍的小孩轧死。作为驾驶人员,其职责要求在倒车时必须先认真观察,而该驾驶员由于疏忽大意,既不鸣笛,也没有认真观察,致使危害结果发生,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忙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还是以汽车驾驶员为例,某驾驶员已经知道自己驾驶的汽车制动不灵,需要修理,但由于急于出车跑业务,并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高超,出不了事,结果遇到紧急情况,将人撞死。作为驾驶人员,汽车制动不灵,可能会造成事故,是应该预见到的,但该驾驶员自认为技术高超,怀着侥幸心理,结果造成危害,应当负交通肇事罪的责任。

应当注意到,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

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一般不作为犯罪都是在行为人负有某种义务的情况下,没有积极的履行该义务,从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需要注意,即使是不作为犯罪也是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


·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定罪是对行为进行定性,而量刑是在定罪正确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是刑事责任的一种结果。量刑的情形一共有24种,分为法定量刑情节以及酌定量刑情节。那么定罪量刑的常见情形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常见的十三种法定量刑情节 1、限制责任能力的人犯罪的,综合考虑行为人的...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判刑处罚《刑法》中并未规定破坏他人财物罪,一般故意破坏他人财物的行为,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具有严重情节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


·在中国古代盗墓无罪吗?
      中国古代盗墓无罪吗?盗墓行为指的是盗贼进入已经去世的故人的坟墓里面,进入其陵墓或埋藏地下的历史遗迹去偷盗取比较值钱的陪葬物品从而做出的不问自取的偷盗行为。类似这样子的不良的社会现象,由古代开始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屡禁不止。在我国,盗墓这种行为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盗墓者盗取已故之...


·审查起诉阶段撤诉后会判刑吗?
      审查起诉阶段撤诉后会判刑吗?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不能撤诉,因为这是公诉案件,应当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如果司法机关因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骗取出境证件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通行证、旅行证、海员证、签证(注)等出境证件(以下简称出境...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一、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情节的,构成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


·假释执行完毕发现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假释执行完毕发现假释期间犯新罪怎么处理?假释执行完毕发现假释期间犯新罪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


·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
      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在解决生活中的问题纠纷以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都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在生活中如果做了损害他人利益、扰乱社会秩序、迫害他人健康的行为都属于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同时也会受到一定的自由限制,那判过缓刑的人能出国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非法集资罪行为犯罪应受到什么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涉及范围广、受害人众多、损失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犯罪人实施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方式,在具体实际中,两者有时会发生相互转化的情况,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转化为集资诈骗行为时,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非...


·构成盗掘古人类化石罪既遂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处罚条款根据刑法第328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


·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应该怎么写
       在我国单位犯罪是一类比较新型和危害极大的犯罪类型,对我国的经济平稳发展和我国的社会安定团结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我国对这类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应的处罚。那单位犯罪判决书范本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应的解答。 一、文书用途: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