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侵占土地使用权属于侵占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侵占土地使用权属于侵占罪吗?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自己的物品被他人侵占,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己的土地被侵占了不能及时的使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其实在相关法规中有对侵占罪的严厉惩罚措施,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侵占土地使用权属于侵占罪吗?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一、侵占土地使用权属于侵占罪吗?具体应该看情况。二、相关法条《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土地管理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有时候会遇到解决关于侵占土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侵占罪针对的是刑法上面的犯罪,土地使用权适用土地管理办法。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出示具有同等价值的物品抵押贷款,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有不少的债务人再将土地使用权证抵押给债权人后就不再对土地进行处置,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长期闲置的土地国土资源局可收回。那么闲置土...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究竟是什么?现在社会中征地的现象屡见不鲜,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会征用某些土地来进行建设,被征土地的原来所有者不必苦恼,因为法律有规定,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允许得到一定数额的补偿,而且往往补偿比原土地价值要高一些,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亦是如此,那么问题随之而来,天...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是遗产吗?
      一、土地征收补偿款是遗产吗?土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土地补偿款中针对被继承人的补偿属于遗产。如果土地是多人共同的,应当将土地补偿款中针对个人的补偿进行区分,扣除其他人的补偿款。对于属于被继承人的补偿款,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继承份额。《土地...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我国目前公路土地征地补偿标准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土地的征收征用越来越多,牵扯到的利益关系主体也越来越多。征收的土地类型包括了商业用地和居民用地。人们越来越关心的是关乎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公路土地作为征收对象的其中一种,它的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受都了您的普片热议。...


·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是我们国家发展迅速的企业之一,在我们国家,企业的发展迅速带动着整个经济的发展,但是只要涉及到这些问题就会有融资问题,关于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我们主要要了解其相关的政策才能更好的进行相关活动,那么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有哪些那,下面我们就一...


·宅基地拆迁时,超占部分的补贴属于谁?
      拆迁宅基地补贴归集体所有,不存在什么超占补贴,无论国之征用、新农村改造、集体搬迁等等,宅基以上的地面付诸物补贴归被拆迁户所有,而土地征补归集体所有,无论宅基大小,收归时一律平等!注:由于各地区的拆迁补贴执行情况不等,所以地方政府也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拆迁补贴实行优惠于民!但要明确...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随着我们过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们过城市在进行不断的扩大,城市本身所具有的土地已经不能够满足其发展,因而就会像周边的农村进行扩张。这样就对对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以下我们就对相关规定进行了解一、农民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所以现在的拆迁越来越频繁。如果拆迁的话,相关部门就会对拆迁的住户进行补偿。对于农村来说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那征地补偿款归谁?一、征地补偿费用归谁所有?在我国集体土地被...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我们将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土地有八类、九类、十类土地三种:八类区片区片范围:水寨镇。补偿标...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流转后的土地应该确权给谁?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用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此在开展土地确权颁证中,如果以转让和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其转让部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使用权续签的期限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续签的期限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但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