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不管是大型的商演或者是您常见的小型的商事演出,商家和演出方为了确保演出的顺利进行,在都是要签订具体的演出合同的。不过,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在合同签订之前肯定是要有一个详细的签约流程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演出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 公司各部门负责起草与本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 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3、 合约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4、 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5、 其他部门审核本专业所有合同的技术条款。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标的(内容);

6、数量、质量;

7、价款或酬金(工程计价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

8、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9、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0、生效、实效条件;

11、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3、保密条款(视合同性质需要)

14、合同负责或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单》、合同摘要并附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5、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如下:

1、合同执行部门 合同文字和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工作范围、双方权利义务、技术、工期、进度、质量、履约、担保、保修等条款;

2、设计、工程、营销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应技术条款;

3、合约部审核合同价款及价款调整(项目价款计算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款支付、变更、签证、结算、奖惩等与项目成本有关的条款;

4、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5、最后提交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的内容,包括担不限于:变更、解除、违约、索赔、不可抗力、诉讼等条款。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原则上由对方先签字盖章;

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约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及副本原件全部交行政办公室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合约部及合同执行部门留存使用;(原则上合同原件严禁外借,项目报建、报批除外)

3、合同执行部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涉及工期、造价、质量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和确认。涉及双方往来函件,如以公司名义发出时应以法律规定的有效方式发送,并要求对方签收并保留发出的凭证,如对方拒收应即改为特快专递方式重发。

4、合同执行过程中,合约部应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5、原则上公司不办理先建设后补合同的程序。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义务、解除合同的应采用补充合同的形式;

2、工程类合同可采用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方式进行合同变更;

3、变更、转让或解除后合同执行部门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方式和范围同合同存档、备案的相关规定。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演出合同签订的流程主要包括各部门审核合同的条款、各方确认合同的条款、对合同的条款没有什么争议的话,就正式签字盖章。合同签字以后,就代表着合同正式生效。商家和演出方都需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不可以违约。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
      一、租店面签合同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合同诈骗可以说是诈骗类犯罪当中比较特殊的一种,一般是发生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而往往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也是比较大的。然而在我国对于合同诈骗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或者情节之后,才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另外,我国也对此罪做出了相应的法条规定。那么合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有...


·合同到期还需办离职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时间是有限的,当合同期满自然会出现续签与不续签这两种情况。如果情况是后者即不续签,合同到期还需办离职吗?我们今天就带您了解一下这个方面的知识。 一、手续分类 合同期满离职需要办理的手续分为两种,办理的手续不一样: 1.一种是单位不愿意续签; 2.一种...


·诉讼过程中无合同能诉讼吗?
       一、无合同能起诉的条例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


·定金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
      定金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1、定金合同成立。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一、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吗 签合同能用蓝色圆珠笔,一般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建议使用黑色或蓝色签字笔。 签合同对笔的颜色没有硬性要求。 只要是本人签字就有效。用什么签字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一般用黑色签字笔,字迹保留时间很长不容易掉色。 《中华人民...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项目融资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
      合同还没到期可以转租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是怎样的 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可否主张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合同没到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合同没到期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