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国刑法当中的有些条款是专门针对国家公职人员说的,犯罪主体都是属于国家公职人员。比如说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这些,这些都是属于刑事犯罪。尤其是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的话,这过程当中会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一些无法弥补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一、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3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2.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3.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4.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之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林木被滥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贵树木被采伐、毁坏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被采伐、毁坏后果严重的,或者致使国家严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毁坏情节恶劣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说触犯本罪的话,量刑都在三年以下,但是如果给国家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量刑就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了。身为国企公职人员,应该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不能利用自己的职务,私自为他人提供便利,损害国家的利益。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
      怀孕了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怀孕是一项甜蜜有幸福的事情,他意味着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对于职场女性而言就怀孕意味着产假,合同到期续约问题等等。那么,怀孕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我们为了帮助您揭开这个疑惑,专门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怀孕合同到期公司有权不续签吗为...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法律顾问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有哪些? 一、有利于商业交易顺利完成 中小企业的商业交易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而交涉细节又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些常常碍于情面而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


·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
      股东股权转让需要公证么股权转让不是必须公证,股权转让只要是经股东会决议认可并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权后的合法转让,与第三方签定双方间的转让合同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会防范相应的一些风险。(1)转让双方对有关事项存疑时(如对转让比例、转让出资时限等);(2)当事...


·临时股东会人数要求是怎样的
      临时股东会人数要求是怎样的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至19人。所以,董事会成员一旦少于5人,公司就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
      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定程序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成立时需要办理的手续相当繁琐,那么关于公司破产倒闭时要办什么手续呢?我们我们今天针对公司倒闭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程序整理了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产生帮助。 一、公司倒闭相关法律 公司倒闭,即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电力集体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我们日常生活中,几乎离不开电。我国电力企业基本都属国有企业,近年来,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电力企业在经营中可能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同时,也为了适应现代化电力市场的需求,电力企业也需要进行改制。对于电力企业的改制方式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将...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一、保险公司定损流程是怎样的?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 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


·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流程是什么
      1、先由董事会作出决议。董事会就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增发股票的发行的方案;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报告;其他必须明确的事项。2、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就发行股票作出的决定至少应当包括下列事项: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发...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
      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有时候,一些人成立公司之后,由于不便亲自出任法人,会委托他人充当,这种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这种行为其实是不对的,对于挂名的一方,面临多种风险。那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哪些风险?下面我们给您具体做个介绍...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
      公司法出资人可选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出资人和股东在法律上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准确的来说,出资人所拥有的是公司的资金债权,但是出资人并不一定就必须是公司的股东。生活中有部分的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眼光向其他公司出资,而且可以选择的出资方式不仅局限于现金。现在,新公司法当中规定的出...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一、跨国公司海外并购存在的问题 1、监管制度的限制 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外国投资者经过商务部严格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且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必须锁定三年。 因此,能够成为上市公司股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