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来讲,和结婚后生的孩子享受的待遇是同等的。在抚养权的判定上,司法部门是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情况以及对是否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来确定孩子归属。但对于未婚先孕的情况,根据孩子的年龄又有一些不同,那么在新婚夜的规定上有怎样的规定呢,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接下来,我们根据新婚姻法整理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孩子还未出世就分手的
对于孩子还未出生的情况,如果是已婚夫妻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那么自然也就不存在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同居的男女朋友关系那么双方自己分开就行了,这就涉及到了今后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孩子是跟随女方出生且诉讼之前大多数也是跟随女方生活的,那么在以后的诉讼中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二、子女不满两周岁分手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要大一些,但是也不是一定会判给女方。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分手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子女在十周岁以上分手的
对未成年子女满十周岁的,父母双方对抚养权发生争执时,一般是由子女自己决定跟谁一起生活。一、把握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抚养权的归属主要看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父母的工作情况、经济条件、离婚前谁带孩子比较多、父母的教育程度、品德状况、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的情况等等。二、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如孩子刚出生尚在哺乳期的,一般由母亲抚养较为合适。如果孩子已过10周岁的,就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了。法院在开庭时一般也会征求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愿并记入到庭审记录中,作为抚养权纠纷处理的一个重要考虑因素。有时男女双方因各种原因都不愿意抚养孩子,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又该如何处理呢?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婚生子,则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有一方来直接抚养孩子,否则婚是离不掉的。如果是非婚生子,直接抚养一方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则要起诉法院要求孩子归对方所抚养,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归谁,就要看双方的条件谁更适合孩子的成长了。在抚养权确定的情况下,您比较关心的可能是抚养费了!抚养费应该支付多少?如何支付呢?一、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不直接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30%,但这不是绝对的。主要还是看孩子的实际需要。以上海为例,抚养费一般在每月1000—2000元之间是比较合理的。二、抚养费的内容里一般已包含了教育费和医药费。如没有特别提出的话,法院不会将教育费和医药费另算。因此在起诉要求抚养费的时候,不仅要写清楚具体要求的抚养费,还要特别注明教育和医疗费用应当在该等费用具体发生后由双方各半承担。三、抚养费的支付,一般的做法是按月支付,也可按一季度或者一年度支付。当然你也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这主要看双方如何协商。综合上面的介绍,没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这个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但在法律上,未婚生育的孩子和结婚后的孩子都是受到法律上的同等对待。而父母则是需要对法律规定的负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离婚案可以上诉吗,离婚案件是否可以上诉?
      离婚案件在经过一审法院判决之后,若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此时离婚案可以上诉吗?如果不允许当事人上诉的话,通常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判决结果就会生效。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离婚案可以上诉吗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哪些情况下可以不请律师
      诉讼离婚需要律师吗?可能这是很多正处于离婚诉讼中的当事人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方面委托律师肯定会增加自己的支出,另一方面又觉得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可以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那究竟法律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对于起诉离婚到底需不需要找律师,这还...


·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对于婚姻关系,我国一贯保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依法不予登记。已经构成重婚的,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那在实际案件中,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重婚有哪些法律后果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
      经济补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婚内夫妻一方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对于一方取得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未明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


·离婚后的探视权可以反复执行吗?
      离婚后的探视权可以反复执行吗? 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可以根据判决书的确定反复行使。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法律依据: 1、【婚姻法】...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一、长期分居几年婚姻无效? 1、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只有离婚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解除。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即可,诉讼离婚则需要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如...


·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
      离婚应该到哪个法院起诉(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
      离婚协议内容放弃所有财产是否可行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放弃财产可以的。二、离婚协议书有哪些风险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常常留有隐藏。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可以,由于当事人的法律素质有限,因此,协议书中涉及财产、子女、债权债务的处分,往往考虑...


·申请国家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
      一、申请国家赔偿条件具体有哪些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


·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分配?
      现代社会,离婚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年都有大量的夫妻办理离婚手续。在双方处理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分配及抚养费支付等重要事项。现在的家庭基本只有一个小孩,双方都想亲自抚养,那么夫妻离婚小孩抚养权怎么分配?我们通过本文给您做个介绍。 一、夫妻离婚小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