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费是什么意思,与薪酬有什么区别?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者在付出了体力或脑力劳动时,可以从相应的单位获得对应的对价,而这个对价也就是劳动报酬。那么您知道什么是劳务费吗?难道这是劳动报酬的另一种说法?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劳务费是什么意思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因此,劳务费并不是劳动报酬。二、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综合上述内容我们知道,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这与劳动报酬是不同的,主要在于劳务费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劳动报酬则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条件有哪些《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出现以下情况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如拖欠工资,不支付加班费。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如用人单...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的工资是否结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的工资是否结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7岁打工算童工吗?
      近年来童工现象时常发生,许多用人单位擅自雇佣童工,对自己和童工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许多人对于童工年龄的划分并不清楚,不知道多少岁以下会被算作童工,那么17岁打工算童工吗,今天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17岁打工算童工吗 不算。二、童工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 16周岁。《...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与工伤伤残的赔偿也是不一样的。下文中,我们带来2017年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得发挥。据此,做了以下相关分析。一、建...


·职工怎么查询公司给缴纳的五险一金?
      如今,五险一金已经成了社会的一种潮流。员工渴望拥有五险一金,为未来求得一份保障,公司利用五险一金为其注入更多优良优秀的新鲜血液。现在很多的公司都实行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那么,我们的员工又该怎么查询公司给缴纳的五险一金呢?由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一、员工如何查询公司给缴纳的五险...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是人们都非常关注的。承包商也应该对于工程质量作出一定的承诺和保证,并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那么,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如何区分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 一、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有哪些区别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而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两者主要有以下六个方...


·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


·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补办手续?
       我们都知道在正式工作之前,必须要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来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这是至关重要的手续。现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会根据自身的能力在不同阶段选择从事不同的工作,当我们准备辞职时发现合同丢失,那么我们解除劳动合同丢了怎么办理补办手续呢?我们接下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