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改制的批复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改制的批复程序是什么?私有企业改制的批复应该由董事会来通过,国有企业改制的批复应该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盈利是企业第一目的,而所有的市场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如果企业发展不尽人意,这样从而衍生出了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批复程序是前期准备阶段、申请登记两个部分组成的。下面由我们具体给您介绍企业改制的批复程序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报道称,改制后,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除了部分带有政府职能性质或占据垄断资源的机构还保留全资国有的产权结构外,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均已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并建立起以董事会为主要标志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那么,国有企业的改制任务已经完成了吗?非也,只能说改制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在新的历史阶段,国有企业的改革面临新的课题。有学者指出,中国大陆的国有企业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是“改制”而未“变制”,企业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仍带有较多原体制下的痕迹。公司化改革仅仅达到了企业改制的基本要求。改制的实质目的是机制的转变,并对企业的经营与发展带来一系列根本性的变化。根本性的变化之一是让市场决定企业的生死。企业是以盈利为第一目的的,没有利润(或盈利前景)的企业应坚决关闭,让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决定企业的优胜劣汰。“根本性”的变化之二是企业完全的自主经营。无论是政府还是大股东均不能越权干涉企业的决策,政府是企业与公众的服务机构,大股东也仅能在股东会和董事会行使自身的权力。“根本性”的变化之三是量化考核企业经营者。有分析文章认为,一直以来,国有企业经营者的考核缺少量化的和刚性的标准,未有明显的“劣迹”一般只升不降。但资本是逐利的,国有资产亦应努力实现保值、增值。经营者称职与否的首要标准即是其是否为股东创造了效益。衡量当前国有企业的运作机制,相对改制的要求还尚有一段距离。有人为当前的国企改制下一个定义:改制即是国企改革的延伸,是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完善和深化的过程。
办理企业改制,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前期准备阶段:
制定改制方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涉及国有资产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取得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改制的批复文件,职工(代表)大会确认改制文件的决议;[2]
第二步,申请登记手续:
1、改制后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先办理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登记表格;2、企业改制需要新增货币资本的,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3、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4、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如有相关企业想进行改制,第一件事情是要确认自己企业的性质是否可以进行改制,然后查阅法律文件或者咨询律师来帮助自己的企业进行改制,这样能一举三得的完成自己的目标并且保护企业利益。



·企业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重组,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以外发生的法律结构或经济结构重大改变的交易,包括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等。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法人股东被吊销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工商局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我国境内公司的经营状况,而且公司在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需要到各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的。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国家有关部门也有可能会直接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样的话,公司就没有办法在正常运营了,所以作为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减少到多少合适?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应该是多少? 公司法明确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之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作出限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有限责任公司是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的,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有限责任公司有资本联合...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
      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公司法人是指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以营利为目的,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用于公司的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它的主要规范依据为《公司法》等。公司法人是公司的主要运营和管理人,负责承担民事义务的人。那么如果公司法人跑了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下面具体...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担保属于联保吗?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担保属于联保吗?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担保不属于联保,实际上就是公司法当中所规定的普通的担保,这种担保的程序的话,也应当遵守一个特定的规章制度,公司章程对于具体的担保的总额是有着明确的限制的,所以股东提供担保不能超过这限制。公司可以为他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但应遵守特定的...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一、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还能毁约吗? 1、装修公司签了合同就不能毁约了,如果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交了定金,想违约,定金是不能退还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具体实际中,股东可以就公司的各种重大事项发起提案,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人事、架构、经营等产生直接影响,那么,作为股东的登记载体,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内容有哪些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参加者,对于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政府有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为了促进企业的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信息的公开透明,政府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该条例在很大程度上起到政府监管的作用,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
      很多员工刚进公司时,公司并不给签订相关的合同,为了以后可以摆脱一些麻烦。可是,劳动合同是对员工的一份保障,员工应该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才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那么刚到公司入职不签合同吗?下面是的我们带来的介绍。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两种: (1)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股东应如何转让公司股权 一、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受让方与转让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产生的, 转让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