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对于被认定为可撤销的婚姻,那么才是可以被撤销的。而对于无效婚姻则是不允许撤销,这点还请您注意。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可撤销婚姻只有一种情况,即一方是受胁迫而结婚的,那现实中究竟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
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也就是说,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撤销婚姻。那申请撤销婚姻的人需具备什么资格,什么人可以申请撤销婚姻?有权申请撤销婚姻的申请人,只能是婚姻当事人中的受胁迫方本人。受胁迫方在结婚时不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双方缔结结婚关系违背她(他)的意志。而另一方当事人在结婚时并没有受到胁迫,其关于与对方缔结结婚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因此,另一方当事人对双方的婚姻关系没有撤销权。受胁迫当事人的近亲属,也没有权利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这是由于可撤销婚姻违反的是结婚自愿原则,结婚行为是否为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婚姻当事人本人明确知道,其近亲属不能替代受胁迫当事人作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
二、申请撤销婚姻的期限:
婚姻法规定,受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婚姻法所规定的撤销婚姻1年的期限,不得中止、中断、延长,所以说,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必须及时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出申请,超过期限,自己的权利就丧失了。为了更好的维护好自己在可撤销婚姻中的合法权利,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可具体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会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帮您实现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三、可以撤销的婚姻有哪些我国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因胁迫结婚形成的婚姻关系及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婚姻,是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情况。之所以规定因胁迫而结婚的婚姻是属于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该婚姻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结婚行为本质上是需要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结婚的合意,受胁迫的当事人因为害怕自己或者其近亲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受损而作出了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婚后双方彼此建立了感情,家庭幸福,受胁迫的当事人并不想使其婚姻关系归于无效,因此,婚姻法将这类婚姻界定为可撤销的婚姻。实践中,并不是随便一个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对撤销婚姻的主体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相信今天通过上文的讲解,您也清楚哪些人可以撤销婚姻了吧。另外还需要注意,申请撤销婚姻的也是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才行,法律中要求一般是在登记结婚之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
      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会一起开网店,以此作为共同的收入,而要是在网店很赚钱的时候,夫妻打算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应该要怎么分才好呢?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样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一起开的网店在离婚时该怎么分对于非企业化运作的网店,分割只能靠双方...


·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国家赔偿涉及到的范围是比较广的,对于精神损害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国家赔偿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明确了申请和精神损害有关的国家赔偿的条件,必须严格满足限制的要求,方可进行申请赔偿,如果达不到限制的条件,即使申请了也无法获得国家的赔偿的。因此您很多必要了解下,到底有哪些限制,要想了解,可...


·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若夫妻一方拥有某家公司的股权,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进行分割的。不过此时,只能对属于共同股权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也有一定的分割原则。那么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夫妻股权分割有什么原则 由于夫妻共同股权的分割具有涉及面广,法律...


·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不和,是可以通过民政局或向法庭申诉的方式离婚的,但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女方将会受到很大的伤害,那么可以获得一些赔偿吗?我们整理了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的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女方怀孕离婚怎么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


·坐牢算是婚姻法中的分居情形吗
      诉讼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那此时法院一般都是做出离婚判决的。不过实践中对分居的情形认定是比较难的,很多时候人们认为的分居,其实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那坐牢算是婚姻法中的分居情形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


·起诉离婚多久立案什么时候调解
      起诉离婚多久立案什么时候调解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残疾人离婚有什么特殊规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


·离婚财产藏匿怎么办?
      ,许多对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是婚外情选择离婚的案件司空见惯。甚至有时候在离婚过程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获得更多的财产。根据我国法律法规,以上任何一种行为都是不合法的。那么,一方对离婚财产藏匿怎么办?下面,让我们为您进行解答。 一、 不动产隐匿或...


·一、非婚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处理处理?
      一、非婚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处理处理?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


·新婚姻法对彩礼的解释是怎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彩礼是我国一直以来延续下来的风俗习惯,现在很多地方都还是在延续,很多地方对彩礼的要求还是十分的高,有些地方甚至让男方有点难以承受,那么对彩礼的解释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解释一下。对彩礼的解释是怎样的彩礼,是基于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