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案件怎样辩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对罪犯做出的最重的处罚其实也就是死刑了,不过此时要求达到了适用死刑的条件才行。那到底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死刑案件怎样辩护。

一、适用死刑的条件有哪些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

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刑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二、死刑案件怎样辩护

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

(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

(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

(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

(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 理由是否合理;

(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

(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

(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 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

(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

(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

(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

(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

(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没有,应分析是否存在调解的可能;

(13)对于证据不充分的,是否存在诉辩和解和可能;

(14)起诉书在法律适用上是否存在问题;

(15)有否“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的情节,向法庭提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建议。

国家虽然已经在逐渐减少使用死刑的案件范围,但是与其他保留死刑的国家相比,我国的死刑适用率还是比较高的。如果您的亲友涉嫌犯罪,而且犯罪情节已经达到了死刑的量刑幅度,我们建议尽快为其聘请一位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虽然在案件审理阶段,您的亲友还没有辩护律师的,法院会为其指定。但是专业律师越早接触案件,越有机会找到对您亲友有利的证据。


·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怎么量刑?
      一、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怎么量刑?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股东抽逃出资是否犯罪?
      股东抽逃出资是否犯罪不一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


·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人被骗入传销窝点的新闻,甚至有人被传销组织以暴力等手段对待,导致死亡等等。可见,传销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十分恶劣的,组织传销的领导者也会构成非法组织传销罪,那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非法组织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有哪...


·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一般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那都称之为犯罪预备阶段,但即使在这样的阶段,也是可能构成犯罪中止或者未遂的。这个阶段主要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为进行准备的阶段,那法律中规定犯罪预备的特征都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犯罪预备的特征包括哪些 犯罪预备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主观...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
      适用犯罪构成的概念和特征有哪些?1、犯罪构成的概念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


·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一、一般洗钱罪是怎么判刑的? 洗钱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


·刑事起诉书要不要写辩护意见?
      刑事起诉书要不要写辩护意见?不需要。刑事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法律文书。因为它是以公诉人的身份提出的,所以也叫公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尾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犯罪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对不同性质案件要写出...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一、派出所对吸毒拘留多少时间?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走私文物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4. 单位犯走私文物罪,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如何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
      一些生产商,为了牟取暴利,就会生产伪劣产品,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就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如何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呢?我国法律规定生产伪劣产品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面将为您展开详细介绍。 一、如何对生产伪劣产品罪认定 1、划清生产、销...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