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时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少见,大致有12小时、24小时、48小时三种情况。

1、12小时。传唤、拘传最长不超过12小时。

2、24小时。拘留和逮捕后24小时之内,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把被拘留或逮捕的原因以及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家属。

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应当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第一次讯问。

3、48小时。在侦查阶段,对于一般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侦查机关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二)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日作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比较多见,大致有3日、5日、7日、10日、15日、20日几种情况。

1、3日。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法院应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侦查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原邮电机关。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休庭后3日内,将当庭出示的证据以外的其他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2、5日。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

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在侦查期间,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答复请求人。

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5日。

3、7日。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在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4、10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4日)。

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应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在开庭10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

5、15日。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15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

6、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三)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

以月为期间计算单位的情况,在形式诉讼中同样比较多见,大致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几种情况。

1、1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之一,可以再延长1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将意见书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

人民法院自收到人民检察院纠正减刑、假释的意见书后1个月以内,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2、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1个月)。

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的规定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3、3个月。人民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

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重新审判的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

4、6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5、12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我国法律在不断健全,我们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自己的权利被侵犯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提起诉讼,因为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提起诉讼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罪犯两罪并罚能判缓刑吗
      犯罪分子被两罪并罚可以缓刑么两罪并罚,只要判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则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判决的刑期超过三年,则不能再宣告缓刑,累犯不能宣告缓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


·非法集资10万判刑几年
      现在的社会有很多侥幸的人,利用各种理由进行非法集资,数额之大一次又一次的刷新纪录,给很多人带来了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损失,甚至影响更加广泛。我国对于这类行为是严厉打击的,所以不要以为非法集资是一个容易来钱的捷径。这里我们带着您看看非法集资10万判刑几年,了解一下法律对于这类行为的打击...


·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职务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的一类犯罪,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侵占单位的财产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才会立案进行侦查。但是由于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广东省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供你参考。 一、广东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


·怎么对单位行贿罪中的法定代表人量刑
      单位犯罪,犯罪的主体虽然是单位,但是单位是由人来控制的那么必然会有控制其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里法定代表人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那么当单位犯了行贿罪时,刑法对于单位行贿罪法定代表人量刑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刑法对于单位行贿罪的规定 (刑法第391条) 为谋取...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如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


·刑事诉讼法诈骗罪拘留条件有哪些?
      如今,部分不法分子在金钱利益的驱动下,企图骗取他人财产,以作自己之不劳而获之用,实施诈骗罪,受害者从不谙世事的学生,到社会经验丰富的商人,均有分布,诈骗罪作为犯罪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国家、社会以及他人的财产造成严重侵害,其危害程度可见一斑,今天我们就向您介绍,在司法实践中,...


·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
      我国的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法不溯及既往”是法律更新换代的基本原则,那么作为一门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诉讼法有溯及力吗刑事诉讼法溯及力是怎样的通常来说,法不溯及既往,有溯及力的,会...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有哪些
      在刑法中,杀人也细分为很多不同的犯罪类型,根据行为人主观意识的不同,可能承担的相应的责任也不相同。那么究竟这些罪名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们整理了有关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区别的相关资料,详细请看下文。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间接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据司法实践经验,可从以下几方面进...


·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预备犯是犯罪行为的,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是犯罪预备。如为了盗窃而准备钥匙,排除实施犯罪行为的障碍等。应当根据预备的程度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程度等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予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


·刑法修正案八累犯
      相信您对累犯这个刑法中的概念词并不陌生,但很多人常常会将它与惯犯混淆。累犯与惯犯,无论从法律定义,犯罪性质及相应的量刑标准,都是截然不同的。那么,关于刑法修正案八累犯,相比较之前的修正案,做了哪些修改?修改前后具体内容有什么变化,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做相应的解答。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