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认定交通逃逸后自首的行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发现很多交通肇事者惧怕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在事故发生之后选择了逃逸,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很严重的,并且也会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结果,但之后肇事者又去司法部门自首。对这种交通逃逸后自首的行为要如何做出认定才好?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一)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交通肇事行为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车辆或者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逃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虽将被害人送至医院,但未报案或者无故离开医院,或者向被害人、被害人亲属、医务人员谎报虚假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2)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相关事宜未能协商达成一致,或虽经协商但给付的赔偿费用明显不足,行为人未留下本人有效信息,而强行离开现场的;

(3)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未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离开现场后向异地县(市)的公安机关报警的;

(4)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情形。

(二)不予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1)行为人驾车驶离现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2)行为人为及时抢救被害人而离开现场,并及时报警并接受调查的;

(3)行为人将被害人送到医院后,确因筹措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并经被害人、被害人亲属或医务人员同意,或者留下本人有效信息,在合理时间内及时返回的;

(4)行为人因本人伤重需要到医院救治原因离开现场,无法及时报案的;

(5)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接受调查的;

(6)行为人在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逃跑的;

(7)行为人虽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但已被公安机关询问、调查并如实交代个人情况和行为事实后逃跑的。

二、如何认定交通逃逸后自首

交通事故发生后,行为人本人主动报警或委托他人报警,未离开现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行为人已经知道他人报警而主动停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以自首论。行为人因救护被害人而没有及时报警,在公安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或医院后,自动如实供述交通肇事基本事实,接受司法机关处理的,可以自首论。

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人主动或委托他人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构成自首。但此种情况下对自首的认定,不影响对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人民法院认定行为人构成自首后,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其决定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及其幅度大小。

其实也是很重要的,虽然逃逸行为比较严重,但此时如果肇事者还有自首情节的话,那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也是可以适当进行考虑的,可以对肇事者从轻或减轻进行处罚。具体该如何处罚还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这方面可以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材料?
      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材料? ?????? 汽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交通工具,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汽车;汽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在道路上行驶都是需要上牌照的,那么领机动车牌照需要带什么材料,办理流程以是怎么样呢,接下来我们为您说明如下。 (一)领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号令)>第十二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米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


·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一、刑法上有交通肇事逃逸罪吗? 没有,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一、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由哪方出对方全责? 交通事故停车费和拖车费应当是由行政机关负担。这与责任的承担并不存在着直接关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解答如下: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一、交规中摩托车是非机动车吗?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 在《交通法》中,对电动助力车有明确规定,属于非机动车;但是对于燃油助力车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标准,燃油助力车应是轻便摩托车。 《机动车运行安...


·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


·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很多车祸其实都是意外事件,但此时毕竟会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因此就需要肇事者根据自己对车祸承担的责任作出赔偿。而作为获得车祸赔偿款的当事人来讲,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那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一方的车祸赔偿款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内容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本文《内蒙古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其计算方法》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内蒙古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
      在进行对交通事故进行认定之后,一般是需要出具相关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然后会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商议赔偿 的内容。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呢?如何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种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提交材料都有哪些(1)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申请撤销仲裁委员会裁决的,应引用《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法定情由;申请撤销中国国际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裁决的,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法定情由;(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被申请人近期工商登记...


·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
      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 一、交通违章罚单过期不交如何处理 1、公安部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设定了滞纳金上限,即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可以在年审时,在车管所现场处理违章的。 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