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活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后期必然会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这个问题,可是大多数人对此并不清楚。你知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具体是怎样的吗?下面,我们将为你介绍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发生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人员伤亡,就会涉及到赔偿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等,具体内容请看下文介绍。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四、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五、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1、60岁以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

2、60—75岁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

3、75岁以上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十、后续治疗费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十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单独列出,加在伤残赔偿金里面)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如果你不幸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要明白肇事者应该赔偿的内容有哪些,不过,赔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建议你通过网站委托律师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交通事故的标准是什么?(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罪拘役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简易程序 1、依照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


·半挂车出车祸怎么赔偿
      半挂车导致的车祸赔偿,需要按照车祸责任大小,伤残程度以及劳务费医疗费等具体情况而定。车祸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住宿费、财产直接损失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扣留机动车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及时退还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1级伤残误工费需要什么证明?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如今交通越来越发达,在有利于我们出行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车祸的发生就是其一。车祸发生后,根据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和伤重程度,会有一定的赔偿,那么,如果是儿童在车祸中受伤,并且造成了伤残又应该怎么赔偿呢?下面将为您带来有关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


·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要录音吗
      一、交警处理交通事故需要要录音吗 这个没有要求,但是在事故刚发生时交际功能到事故现场勘查、测量、询问、测酒精含量等情况时应该携带警务通,有录像和录音功能。到交警队后,一般的小事故是没有监控和录音的,严重的交通事故或者是酒驾、醉驾、肇事逃逸,这样的交警要在指定的房间内询问,这个询...


·济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费是多少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也在不断的发展,就业和收入增加,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拥有自己的爱车的人们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有的时候私了与调解不起作用,这就需要采取诉讼的方式。今天,的我们为您介绍济南处理交通事故律师费是多少相关知识,希望能...


·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一、车辆出险肇事逃逸交强险可以理赔吗 可以理赔,但具体的理赔规定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的理赔规定应咨询相应的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确规定: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


·关于交强险撞伤人怎么赔偿?
       车子虽然给我们带来了便利,但是因为一些行为人的不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形,导致社会上非常多的交通悲剧产生,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伴随着权益的损害,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等,如果将人撞死了,那么保险公司会赔偿限额内的死亡补助金11万元。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1、交强险医疗费赔偿范围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