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中止审理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很多人不清楚中止审理是一个什么制度,也很容易把它和其他制度相混淆。本文就列举出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刑诉法中止审理的全部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概念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
二、刑诉法中止审理的情形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2、被告人脱逃的;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全案中止审理;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中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对中止审理的部分被告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另案处理。
三、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区别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3、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即可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中止审理是由于一些原因暂停审理,而不是完全取消审理,比如被告人脱逃、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等特殊原因,可以采取中止审理。要注意中止审理是在法院判决之前,这是中止审理的特点。



·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刑事处罚中的主刑就包括了拘役,而根据规定拘役是要比管制更重一些的,但不管是在刑期还是强度上面,拘役都是要比有期徒刑轻的。既然说到刑期上面,那您知道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 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


·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案件的上诉抗诉的期限是多久?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检察院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 上诉指的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
      刑事拘留押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多久?最长的时间为37天。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刑事拘留嫌疑人3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0天,即最长时间是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依法律规定,补充侦查两次为限,如果还不达不到侦查终结或者起诉的标准,要么由公安撤销案件,要么检察院作不起诉处理。那么,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一起阅读下文了解一下吧。 两次补充侦查后又发现新罪怎么办? 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
      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因为欠钱法院判的是强制执行,但是自己没有钱还,会不会被判刑呢,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高,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法律也在不断完善,强制执行的法律概念执行主体一般规定在法规中有所体现,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那强制执行没有钱判刑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信用卡诈骗罪抓捕的方式有哪些?
      诈骗行为是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侵占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并且由于时代的发展,诈骗行为和手段也越来越多。就目前的信用卡诈骗国家制定了严格的规定,打击惩治该类违法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人,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都采取了一定措施进行抓捕。那么,信用卡诈骗罪抓捕方式是什么? 一、...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盗掘古墓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谁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立即交付执行。如果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先行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并立即通知有...


·叛逃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对叛逃罪进行认定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此罪与一些相似犯罪之间的区别,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判断实践中的一些行为是否构成叛逃罪,那到达叛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叛逃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叛逃罪与背叛国家罪的区别 叛逃罪表现为叛逃境外或...


·已判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
      已判缓刑是否还需要坐牢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执行的,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怎么认定?
      近几年,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侵犯公民个个信息犯罪的案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也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公民个人信息受到侵犯,严重的话会导致个人的财产受到损失。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果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我们下面和您一起了解一下该犯罪行为该如何认定。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