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法律中是怎么定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必须严格把握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成立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不是出于过失的罪过心态,也不会构成本罪。要是各位对过失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请继续关注本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必须严格把握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成立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不是出于过失的罪过心态,也不会构成本罪。要是各位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
      厂里交的社保辞职了怎么办?1、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帐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第一、是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第二、是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处理后会扣分罚款吗,有哪些内容(一)机动车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法规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


·开发商不交钥匙该怎么办
      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购房者需要实际支付相应的房款,而开发商也有自己的义务要履行,最重要的就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其实也就是移交对房屋的占有,把钥匙给购房者。那要是开发商不交钥匙的话,此时购房者应该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不交钥匙该怎么办 入住时没交...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一、强迫交易罪怎么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应当包括以下几点: 1、促成不公平交易...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
      二手房市场在整个房地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不容小觑,但是在二手房交接中也会产生许多令人困扰的问题。许多买家在二手房交接之后,才发现房屋存在问题或者水电费欠费,物业费没有交之类的情况,对自身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二手房交接注意事项,希望能够减轻二手房交接为您带来的困扰。 ...


·一、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自己醉驾死亡的自行承担所有财产损失,其他人和机构不负责赔偿责任,一般醉驾的当事人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的责任。给另一方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用逝者个人生前的合法财产赔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59条规定...


·倒车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倒车撞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倒车撞车肇事逃逸的处罚规定是进行2000元以下的罚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行政处...


·交通肇事逃逸条例中是怎么处罚逃逸人员的?
      交通肇事逃逸条例中是怎么处罚逃逸人员的?肇事者违章肇事如果只是致被害人轻微伤、轻伤或者只是造成了牲畜死亡的后果,财产损失数额不大。此时如果肇事者逃逸行为本身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对肇事者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 2、逆向行驶与对向来车发生交通事故; 3、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


·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全文
      近年来车辆大幅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也变得常见,国家近年也针对对事故赔偿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平。新的交通事故赔偿司法解释也为提高事故处理的实效性做了改进,提高了处理的效率。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最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全文。 为正确审理道...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呢?相信对上海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您比较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对于那些有车一族来说,就更是如此了。为此,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这篇与上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关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标准需要参考的数据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