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最关心的莫过于财产如何分配以及子女的抚养权归哪一方所有。夫妻离婚之后子女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则需要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支付应至子女成年为止。那关于婚姻法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在以下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二、给付抚养费的时间
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五、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综上所述,抚养费的数额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按一定的标准判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按月支付,支付的时间从离婚次月开始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怎么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
      婚外情行为是对自己配偶的不忠行为,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情况也很常见,但要想在离婚的时候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很显然就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行为。具体应该怎么才能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怎么证明另一方有婚外情 从司法实践来看,以下...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
      有肝硬化抚养权争夺是否会受到影响? 未成年孩子会判给经济条件稳定一方,以利于孩子将来的成长。成年人会征求孩子的意见,法庭会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肝硬化是临床常见的慢性进行性肝病,由一种或多种病因长期或反复作用形成的弥漫性肝损害。在我国大多数为肝炎后肝硬化,少部分为酒精性肝硬化和血吸...


·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结婚后老公不抚养孩子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如果在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支付相应的孩子的抚养费用的话,那么另一方是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来说,如果丈夫不能尽到抚养义务的话,该怎么办才好,下面给您介绍一下结婚后老公不抚养...


·与小三终止事实婚姻还可以告重婚吗
      与小三终止事实婚姻还可以告重婚吗?可以,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


·重婚只起诉第三者可以吗?
      重婚只起诉第三者可以吗?不可以起诉第三者,应当对重婚行为的人员进行起诉判决。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


·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
      一、对于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是否共同犯罪,应当根据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具体情况如下:1、重婚罪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个人都符合这个情况,那就可能分别判处重婚罪,此时,一般没有“共同犯罪”一说。2、有没可能第三人构成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呢?比...


·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要什么条件
      一、办理结婚登记后彩礼返还要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


·现在离婚孩子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钱
      现在离婚孩子一个月抚养费是多少钱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


·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达到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在结婚后也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者一方希望离婚,但是一方不愿意离婚,即使诉讼至人民法院也会以缺席的方式逃避离婚的结局,对于此种情形,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怎么判? 一、诉讼离婚对方不离法院会...


·实践中如何预约离婚?
      预约离婚是近几年才执行的一种离婚的方式,与离婚一样,是需要通过一定的流程才能办理离婚。而且预约离婚有效的降低了我国的离婚率,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如何预约离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预约离婚? 1、先去填一张预约离婚申请表,写好日期; 2、在预约日期到了,还...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非婚生子是否有效一方超过日常生活
      夫妻共同财产赠与非婚生子是否有效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