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自动撤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代表着婚姻关系走到了尽头,对于夫妻双方来说是非常遗憾的。并且,现如今离婚所要处理的问题甚至币结婚的时候还要麻烦。正是因为如此,很多夫妻会通过法院来进行离婚请求。但是,一般在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以后,双方就应该配合法院的工作,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自动撤销吗?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会自动撤销吗?

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离婚,要么两人一起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要么上法院起诉,得到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规定分居2年,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

《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三、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四、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六、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不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如果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正常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到庭进行审理,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婚姻关系进行裁决。但是,将离婚诉讼提交到法院,并不代表着婚姻关系就会自动撤销。即使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以后,双方还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


·醉驾近年来越来越被大家所重视,有关部门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
      醉驾近年来越来越被您所重视,有关部门的查处力度也越来越大,一旦酒驾给发现,有关部门会对酒驾者进行拘留看守,在电视中我们常常看到有警察会对看守所中的犯人拳打脚踢,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嘛那么醉驾进看守所会挨打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进看守所会挨打吗...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江西未婚先孕社会抚养费缴纳多少 具体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一、夫妻三年不在一起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养父母子女之间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


·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有哪些
      抚养关系的形成条件有哪些1、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人。2、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在一起共同生活。3、抚养人对被抚养人在经济上、生活上以及精神上给予照料、教育、管教和保护,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双重帮助。4、抚养的时间达到一定期限,关于最低抚育期理论上有不同观点,但一般认为不低于...


·一、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如何分配?离婚时共同共有的财产需要平等分配,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如下:第一,...


·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
      一、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可以改姓吗?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


·夫妻离婚财产是一次性给吗
      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如今,夫妻双方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面临的问题都是比较多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面对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会显得素手无措。其实,这些在我国的新婚姻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离婚财产分割完毕以后,很多人又会问,夫妻离婚财产是一次性给吗?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将详细为您介...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的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的男女平等原则的规定是什么?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