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如何分割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死亡时,如何进行分割呢?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

基于所应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尤其是一方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自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一是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二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视各自的实际需要,从而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

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夫妻因从事生产、经营等与他人有财产共有关系的,离婚时应先分出属于夫妻的份额,然后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去世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要先划出一半财产作为生存房的财产,剩余的另一半财产才作为死者的财产进行分割。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他们将为你提供更加全面的解答。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必须到法院,通过诉讼才行。 二、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在我国离婚官司法官如何调解? 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指在进行调解活动和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应当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守以下两个原则: (一)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进行调解工作和达成调解协议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不...


·没有结婚证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一、没有结婚证彩礼钱能要回来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体要件。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2.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
      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对方的人身造成损害,还会给他的精神造成不可恢复的影响,因此在家暴离婚赔偿的时候,除了要进行物质方面的赔偿,还要作出精神赔偿。那么家暴离婚精神赔偿多少呢?以下是具体介绍。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呢?按照法律规定,应...


·包办婚姻具体是指什么?
      如今基本已经很少看到包办婚姻的,但在一些山区或者偏远农村,其实包办婚姻还是存在的。可能您多少知道一点包办婚姻,但要是让具体讲解一下的话,可能很多人都知道。接下来,我们从法律角度告诉您包办婚姻是指的什么。包办婚姻指的是第三人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并强迫他人缔结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在如今社会,离婚是非常常见的,而大多数离婚者几乎都是因为性格不合。现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达协议就可以协议离婚,那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话,就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离婚的。那么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起诉离婚...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
      一、去法院起诉离婚大概需要多少钱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


·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
      只有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夫妻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然而,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的,就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换言之也就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因此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就需要小心注意,那究竟写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离婚协议能附带条件...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沈阳市人均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