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行贿受贿的这种行为不止发生在国家公职人员身上,其实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行贿的话,这样做也是触犯了我国国家的法规的。如果构成了立案标准,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立案金额是多少?

数额较大的标准: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只有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因此,数额较大的标准与本罪的追诉标准是一致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例如: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贿赂(罪)与馈赠(非罪):办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要注意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1)发生财物往来的背景,如双方是否存在亲友关系及历史上交往的情形和程度;

(2)往来财物的价值;

(3)财物往来的缘由、时机和方式,提供财物方对于接受方有无职务上的请托;

(4)接受方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提供方谋取利益。

二、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2、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5、情节特别严重,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行为人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我国法院就会进行立案追诉。其实您在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因为什么,都要通过正当的手段来进行争取。向别人进行行贿而得来的利益,也终究会被法院进行处决。


·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是可以要求工伤赔偿的,不过工伤赔偿会根据员工的伤残等级计算,所以员工在要求对自己进行赔偿之前,应进行伤残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将用人单位起诉至法院,法院也有可能会要求员工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员工工伤只有司法鉴定没有伤残鉴定能否获得赔偿?我们将为您回答这...


·哪里能查到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哪里能查到劳动合同是否解除 1、劳动合同劳动者自己也应该有一份,劳动合同期限,自己能看到; 2、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没有出具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法律...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
      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该在工程施工之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这是工程开工建设的前提条件。没有拿到施工许可证,是不能进行施工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施工许可证有一定期限要求,超过的话需要延期,那么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少年?下面我们就给您好好...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
      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这是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也是劳动者的权利。不过,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会以各种名义来降低员工工资。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可以随意降低工资吗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


·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
      员工周六周日加班工资计算是怎样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5级赔多少钱?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相当于本人受伤前...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1、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 2、在相同的工...


·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哺乳期是是女员工哺育婴儿的时间,因为在这个时间段内,可能和用人单位会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借口对于女员工斥退或者做其他处理。那么法律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是怎样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一、上海劳动争议仲裁证据包括哪些?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 2、 企业工商注册电脑咨询单/组织机构代码数据登记表:证明被申请人主体资格 3、 劳动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入职时间 4、工资条/银行存折: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
      由于女职工的身体构造与男职工不同,因此法律上面也对女职工进行了比男职工更多的保护,尤其是在女职工三期内。那么要是女职工处于怀孕期的,此时都有哪些保护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女职工在怀孕期的有哪些保护,怎样保护怀孕的女职工?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公路和铁路建设等工程。这些工程则需要承包给一些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那么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一、项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