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车祸后,当事人要依法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过错方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很多人对于车祸的赔偿了解并不全面,不清楚哪些需要赔偿,怎样去赔偿,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最新车祸赔偿标准吧!
一、车祸赔偿项目
车祸赔偿项目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二、车祸赔偿标准
关于交通肇事赔偿的标准,国务院1991年9月22日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7条已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应严格掌握以下标准和计算方法: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这里所说的“有固定收入”,包括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就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有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这里所说的“无固定收入”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凭证,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对于没有收入的受害人,则不应计算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12、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异,车祸赔偿标准略有不同,但赔偿原则依据以上内容。一次车祸可能会影响人的一生,因此赔偿的项目也很多,车祸无论是对于肇事者还是受害者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我们在此提醒您,安全驾驶,为你我人生负责!如果您有关于车祸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负责误工费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者负责误工费赔偿吗? 1、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需要主要责任人负责赔偿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


·车辆强保肇事逃逸赔不赔偿医疗费?
      车辆强保肇事逃逸赔不赔偿医疗费?车辆强保肇事逃逸会赔偿医疗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一、司机开车撞死人羁押多久? 开车撞死人要拘留多长37天,还要可能涉嫌交通肇事罪,可能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酒醒,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其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按照事故现...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如何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没有做鉴定的,可以根据医嘱,建议修养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今道路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逐年增加。重视道路行车秩序,维护人身安全是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引起赔偿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还会导致赔偿纠纷。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


·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部分,关于缴纳医疗保险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医疗负担对很多家庭来说是难以承受的,尤其是当今社会看病贵买药难得现象,医疗保险就可以给很多家庭减轻负担,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医保缴费年限不够钱是单位交吗? 一、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怎么办 缴费年限...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起诉律师费用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众所周知,作为首都的北京在交通上一直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所以外地车进入北京有着非常严格的交通管控措施,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外地车进京限行时间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根据《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


·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五种,其中有一项是同等责任,通俗来说也就是责任对半,即事故双方各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对于负有百分之五十责任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赔偿金额也就百分之五十了,其实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对半赔偿有明确的规定,而且赔偿标准计算也不像上述...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
      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怎么办,如何具有有效性 在征地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需要通过订立协议来保障自己在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议,当征地补偿协议没有约定交房时间时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如何保证自己拿到的征地补偿协议是有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