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要怎么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破坏国家对外贸易管理的,则构成走私贵重金属罪。现实中还需要对此罪作出认定才行,那一般该如何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呢?我们马上为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认定走私贵重金属罪

1、客体要件
贵重金属,是指具有高价值性或稀有性的金属,一般的非贵重金属或虽为贵重金属但尚未为国家禁止出口的,则不能构成本罪对象。对非贵重金属进行走私的,亦不能以本罪论处。应当指出,贵重金属,不仅指其自然本身,而且还包括含有贵重金属成分的各种制品、工艺品等。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为。其行为方式与走私武器、弹药罪的走私行为基本一致,具体可参见有关介绍。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仍然决意携带、运输、邮寄其出境。其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属于黄金、白银或其他贵重金属,而且还要求其认识这种贵重金属为国家所禁止出口。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如果确实不知道为贵重金属或虽知道为贵重金属但不知道其是属于国家禁止出门而运出国(边)境,以及明知为境外的黄金、白银等贵重金属而运进国(边)境的、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构成犯罪的,可以他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定罪。
二、走私贵重金属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把握:(1)主观上对伪劣产品是否存在明知。如不知是伪劣产品而予以生产、销售的,由于其主观上不具有犯罪的故意,不构成犯罪。(2)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未达到5万元以上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以犯罪论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犯罪未遂的情况应当除外。根据《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无罪处理。该《解释》第2条第3款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2、本罪与生产、销售特定伪劣产品犯罪的界限
刑法在规定本罪的同时,还将生产、销售8种特定的伪劣产品的行为规定为独立的犯罪。本罪与其他8种犯罪的关系是一种法条竞合的关系,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对这种法条竞合犯按照重罪优于轻罪的原则处断。即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第140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149条第1款的规定,生产、销售刑法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140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3、抗拒缉私行为的认定
走私贵重金属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海关人员的缉查,根据本法第157条规定,应以走私贵重金属罪和妨害公务罪进行数罪并罚。就为您介绍到此。应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非法进行倒买倒卖、走私黄金二千克以上的,应追究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中饱私囊,情节严重的,应数罪并罚。



·律师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什么
      律师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什么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一)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1、代理律 师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2、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
       一、犯罪分子盗墓会背叛死刑吗? 一般不会,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一、泄漏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是怎样 泄露商业秘密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情形: (一)首先,行为对象为商业秘密。 (二)实施了侵犯商业秘...


·寻衅滋事罪与单方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一、寻衅滋事罪与单方聚众斗殴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且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即应承担法律责任。而聚众斗殴罪则要求以聚众的形式,至少要求主体在3人以上,在处罚上,聚众斗殴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犯罪,那么也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那究竟是在哪些情况下不负刑事责任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告诉你答案。 一、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几种情况造成损害结果的,不认...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以下三种:
      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以下三种:1、有坦白和悔罪情节不予起诉;2、犯罪情节轻微不予起诉;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


·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刑法的时效其实也就是指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这点与民事诉讼时效其实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即要求在规定的时效内才能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超过了时效规定的话,则原则上是不再追诉的。那么这个刑法的时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的时效是怎样规定的? 犯罪经过...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
      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怎么办?根据刑诉法规定监视居住期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怎么处罚量刑?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既遂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一、伪造证据罪的概念是什么?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处罚吗
      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会减轻处罚吗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