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

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公民是可以主张作为从轻情节之一,是否获得轻判由法院确定。罚金是法院审理完毕判处罚金时才交的。法院没有判决,你交什么罚金。但要是为了能够从轻判的话,审判前可以积极缴纳赃物,认罪,积极赔偿受害人。从而法院判决时从轻处罚。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二、罚金原则 ?


《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但2002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由此可见,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


三、罚金方式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究竟是并处还是单处根据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节轻重确定。

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

(1)偶犯或者初犯;

(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

(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

(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

(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宣判前交罚金是否可以减刑的问题是不可以的,因为在判决前是交不了罚金的,只有当法院作出判决结果以后,再根据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交罚金,如果想要获得减刑的情况是由法院来确定的,基本上本人无法左右,但可以根据表现由法院来断定。





·外观专利年费怎么交,是多少?
      外观专利年费怎么交,是多少?外观设计只有申请获得了专利,那么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究竟实践中该如何申请外观专利设计?而申请下来专利后,每年的专利年费又该怎么交?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申请阶段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协议范本的写法是什么?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受害人或者其亲属):乙方(驾驶人或者其亲属):年 月 日 时 分许,乙方驾驶车牌号为 的车行驶至 附近时,不慎与甲方发生交通事故,致 死亡。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甲方各...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算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停车规定的违停处罚是怎样的?
      交通停车规定的违停处罚是怎样的?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对你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


·要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的事故
      要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的事故汽车在被追尾的情况下,虽然造成人员受伤的可能性很大,但此时我们也不能忽略了财产方面的损失。而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就应该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多的损害。那实践中,要怎么处理汽车被追尾的事故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汽车追尾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 ...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6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经济高速转型时期必然会导致期货交易的日益发展的,虽然说我国现在的期货交易的发展空间和速度都非常的快,但也因为在法律制度方面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导致期货交易在过往发生过某些人员投机的行为,不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这种现象还是有所震慑力的。...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
      买卖房子并不是像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双方就交易达成了一致之后,还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以及房产过户手续。那到底卖房子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此时要区分一下不同类型的房产,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吧。 (一)关于私有房屋的买卖程序 1、订立买卖合同:房产买卖双方通过接洽协商,对...


·只有在考取了a2驾驶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开牵引车的
      只有在考取了a2驾驶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开牵引车的,总体来说,a2驾驶证与准驾的车辆全部都是属于重型系列的,这是根据司机的工作性质有的时候必须要有a2驾驶证才可以的,由此我们也能够预见a2驾驶证在考取的时候相关的要求将更为严格一些。因此醉驾以后,持有a2驾驶证的司机当然也非常的关注在...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无论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还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这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步骤的。那到底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有什么步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交强险与三者险赔偿都有哪些区别
       一、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如下: 1、交强险是有国家设立并实施的,它具有强制性,即每个机动车方都有义务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机动车责任商业保险险种之一,它不具有任何强制性,机动车方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愿购买。 2、“交强险”只是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
      一般强迫交易罪是怎么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