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家对劳动者的保障制度越来越完善,在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可以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一定的工伤赔偿。不过,在申请工伤赔偿之前劳动者应到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工伤鉴定。国家对工伤鉴定的时间有一定的限制,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吧。

一、工伤鉴定多少时间限制?
1、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员工在工伤鉴定之后,相关部门应在60天之内出具工伤鉴定结果,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时间进行延长的,延长时间最长为30日。也就是说,员工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后最多90天之内就可以得到工伤鉴定结论,并依此申请工伤赔偿。



·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多久赔付
      现如今我国公民的各种法制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还是比较强的,很多员工在遇到工伤以后,即使用人单位不为自己进行工伤鉴定,劳动者本身也会及时的申请工伤鉴定。因为工伤鉴定做得越早就越有利于自己的赔偿事宜,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伤鉴定后多久赔付? 一、工伤鉴定完成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超过了法律中规定的认定时间了,这样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法律中规定...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您都知道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很多人都不知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劳动者还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入职合同,只有签订入职合同才能证明该劳动者公司的员工。那么,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呢? 一、员工入职合同范文1 甲方(使用部门)...


·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后,会签署劳动合同来约束对方的行为。在劳动合同中会约定劳动期限,若先期限届满,任何一方都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续期的申请的,劳动继续在劳动单位工作,会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若发生纠纷,该如何认定此既成事实劳动关系? 一、什么是事实劳...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通常情况下,在工地施工前,为了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工地施工的顺利进行,工人需要签订一份安全责任书。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操作。那么,工程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一、 生产工作安全相关 1) 施工人员在...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在分公司工作总部签合同可以吗?
      在分公司工作总部签合同可以吗?1、在分公司工作总部签合同是不可以,员工在分公司工作的情况下必须是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


·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
      在工作单位里需要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除此之外,还需要格外的重视自己的人身安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时候因为意外就会发生工伤,工伤结束后需要进行鉴定,那么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做完了工伤鉴定被开除应该怎么办? 自...


·在饭店下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饭店下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一、在饭店下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之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一、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
      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合同的签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约束好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所以,如果一旦发生纠纷,就要及时依法处理。那么,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 一、露天煤矿土方挖掘工程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