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先去民政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比较高,这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起诉离婚的程序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有人会问起诉离婚先去民政局吗等相关问题。可见,起诉离婚的程序需要我们为您做如下的介绍。

一、起诉离婚不用先去民政局

起诉离婚不必先去民政局,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因为民政局不会处理离婚纠纷,只有当双方协议离婚时才需要去民政局。

二、起诉离婚的手续

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起诉离婚先去民政局的观点是错误的。当事人起诉离婚只需要去法院提起诉讼即可,不必先去民政局。因为民政局与法院是两个不同的机构,法院处理离婚争议,民政局只能办理离婚证。因此,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直接前去法院办理。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重婚和离婚是可以一起告的;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任。二、认定重婚罪满足什么条件1、重婚罪...


·老年人离婚财产都归子女吗?
      老年人离婚财产都归子女吗?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离婚财产由夫妻双方掌握。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
      一、家庭装修欺诈应当给予双倍赔偿吗?从法律规定方面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都出庭支持诉讼,这样才能更好的对案件作出判决。当然要是一方本身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话,此时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出庭。但要是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这样的情况下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应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


·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一、重婚罪归公安机关管辖吗 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 1、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进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而移交公安机关侦查,侦查终结后通过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判。 2、配偶发现另一方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
      妻婚后财产协议没用公证有用吗? 有用; 婚后夫妻双方关于财产方面的协议不用公证同样有法律效力。 一、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一、国家银行允许倒闭吗 目前允许。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是怎么认定的?
      近些年,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越来越多,虽然国家对此严厉打击,仍然有不法之徒顶风作案。刑事案件有既遂和未遂之分,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应该怎么界定?我们查阅相关法律文件,整理了如下文字,让我们往下阅读。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应该怎么认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


·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


·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要想起诉离婚的,首先要起到离婚诉讼程序,这就要求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进行立案审查,那么这个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呢?如果你对此不是很了解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吧。 一、起诉离婚立案程序是怎样办理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的规定,大致向你介绍一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