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知道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法律方面是做出了时间限制的,不管是怎样的主体在申请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才行。那实践中遇到特殊的情况,此时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申请可延期吗
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延长?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地点与工伤认定申请受理机关相距甚远,用人单位无法在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形。如从事远洋运输的职工在运输途中发生事故,要求其所在单位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确实难以做到等情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款只规定了受理用人单位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可能性,而对职工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是否应当审查超期的理由,没有明确规定。
三、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迟认定单位要埋单
社保部门指出,逾期申请既不予认定又要自己承担费用。工伤申请有时间限制,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于24小时内通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方可报销费用。未按上述时间办理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二)认定申请一年内提出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三)60日内会给出回复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及其所在单位。但延期也不是随便就可以进行,此时需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了规定的延期情形,在符合的情况下才会被允许延期。那即使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限,此时也是会受理认定申请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劳动合同不续签两倍的补偿吗?
       随着我国法律的健全,也会在各个方面保障着公民的权益,在劳动法中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是要给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吗?按照有关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是要在用工之日开始就要支付两倍的工资,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一、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


·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合同规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 一、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 (一)工程概况 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性质和作用,主要说明工程类型、使用功能、建设目的、建成后的地位和作用; (二)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施工安排及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三)施...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
      工商局管产品质量纠纷吗?工商受理消费投诉,也就是说,消费者买商品后出现了纠纷,消协来协调双方纠纷,如果怀疑质量问题,工商部门会要求双方提供证明,证明产品质量真的存在问题,如果不存在问题,调解不成,只能起诉处理。工商局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


·倒闭企业如何补偿怀孕员工?
      倒闭企业如何补偿怀孕员工? 一、怀孕期间公司倒闭,遣散员工,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


·随便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
      当求职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后,一般情况下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一权利和义务受合同本身以及《劳动法》、《民法典》的保护。那么随便签的劳动合同生效吗?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的含义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
      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 对于企业职工,尤其是采购部门人员来说,因为直接和货款等有接触,一旦把持不住,可能就会陷进挪用公款的陷阱中。因为案发频率较低,人民日常对这种行为的关注度也不高。因此有人会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拿多少货款才立案?下文将着重为您解答。 一、员工拿多...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否含加班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对比,可以看出,此法条特意把(五)加班加点工资和(六...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2023
      过年几天算加班工资过年放假期间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工资需要根据安排加班时间来确定,在农历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其他放假时间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单位如何认定?
      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单位如何认定?现在许多的工程团队都只注重速度而不注重工程质量,一旦产生工程质量问题就矢口否认。那若是多个工程团队承包一个工程项目,出先工程质量问题,是所有团队共同负责的,可是也有份第一责任单位。下面我们看看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单位如何认定? 如何认定第一责任单位? 根...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
      工伤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怎么确定?可以由用人单位的财务部门出具相关工资证明来认定,具体情况如下: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