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财产问题

现在社会很多小情侣在婚前就开始了同居生活,而那在同居的生活中一定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财产问题,而新婚姻法关于同居也进行了一系列的阐述,那么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关于同居的问题。

新婚姻法关于同居财产归属方法如下: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么分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利益;

第四,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按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五,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重病未治愈的,法院可判决其多分财产或由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恋人同居的现象比较普遍,恋人之间的财产也没有区分开来,在分手之时也容易出现同居财产的分割纠纷。综上所述,新婚姻法关于同居新也是有阐述的,每一对恋人可以依据上面的内容进行对比,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因为准备的不够充分,不满足起诉离婚的条件,因而法官最终没有准许夫妻离婚。而这样的情况下,一般在6个月之后原告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证据有哪些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对子女的抚养权争论不休,以至于没有得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在有经济条件的时候,就想变更子女的扶养权。如果男女双方想变更抚养权,就要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一、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预防也可以把病彻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风病未经治...


·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其实存在很大的相似之处,只不过由于男女双方成立这些关系的不同,因而导致有的是事实婚姻,而有的是同居关系。对于事实婚姻来讲,也是可以被解除的。那现实中应该如何来解除事实婚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才能解除事实婚姻 针对如何解除事实婚姻,目前尚没有...


·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具体的手续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介绍。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会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分配和抚养费支付等重要问题。如果就抚养费无法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通过诉讼,让法院做出判决。接到判决书后,有时当事人会认定判决的抚养费标准过高。那么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高怎么办?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法院判决的抚养费过...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
      和香港人结婚分居3年算自动离婚吗?一般来说必须经过离婚登记的法定程序双方关系才得以解除,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因此如果对方没有相关的离婚证件或是法院的裁决,很可能对方的婚姻关系还存续。且根据香港的法律,分居2年以上5年以下的只有对方同意离婚的前提下法院才会认定为双方感情无可挽回,...


·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肯定是想与另一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起诉离婚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如果有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话是应该上交材料的,这样法院在审核材料后会进行受理的,很多人都并不是很了解诉讼离婚需要准备什么? 一、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故意毁坏财物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也可以这样说,它是指故意地非法地毁灭或损坏公共财物或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使某项财物的...


·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
      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既然选择了诉讼方式离婚,自然就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操作,这样最终才有可能达到自己离婚的目的。在诉讼离婚中也是需要提供资料的,那么起诉离婚需要资料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