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以书面的申请书来启动认定程序。而之后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认定的材料,同时也不能忽略了流程的内容。那到底工伤认定详细流程是怎样的呢?若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一)、申报
1、单位申报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将伤者立即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并到约定医院医治。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有关材料。2、员工或亲属申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填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身份证、劳动合同(或暂住证、工作证、工卡)、旁证材料等有关材料。
(二)、受理
如员工或亲属的申请超过一年的期限,工伤保险部门将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如申请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给申请人。
(三)、调查
对员工或其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保险部门应对其用人单位发出〈〈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要求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出相反证据的,视为对员工或其亲属提供的证据材料无异议。如有需要,工伤保险部门可对员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或数据等材料以及拒绝配合事故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 四)、认定
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各位不妨参考一下。实践中,了解清楚工伤认定流程方面的内容,其实对认定也是很有帮助的。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一般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的60日之内,就需要作出认定结果才行。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
      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点有哪些?目前在建筑的建设过程中,钢结构的出现越来越频繁,而钢结构工程的质量好坏对于建筑的使用来说甚至可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国家对于钢结构工程质量的验收十分重视,出台了具体的验收规范对工程质量的验收进行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总结一下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


·施工总承包与劳务分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主要分包单位之间的区别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是母单位,主要分包单位是子单位,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下属多个主要分包单位。《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划分有赔偿吗?
      工伤鉴定不上等级划分有赔偿吗? 工伤鉴定没有评到伤残级别的,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 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


·最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越来越普及,人们对于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越来越重视。2017年,由建设部主编,并有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份关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相关规定。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又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而对于新建,扩建以及改建都适用本规定,...


·兼职引发的劳动争议
      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中规定:“企业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以在其他单位业余兼职(即从事第二职业),并签订聘用合同”。 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颁布实施,也为劳动者同多个用工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劳动法关于童工的规定有哪些
      童工的话题一直您和社会共同关注的,关于童工的讨论也不断,但无论怎么争论,您都是为了童工的利益着想,希望童工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保护童工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的,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法律对于童工的雇佣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法关...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在我国单位工伤什么时候鉴定 按现行规定,工伤鉴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去申请伤残鉴定比较好。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鉴定期间工资会有变化吗?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有什么区别?
      伤残鉴定和工伤鉴定除了在字面上有所不同之外,两者依据的法律法规也有所不同,工伤鉴定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而伤残鉴定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那么两者之间又有哪些实质性的区别呢? 工伤就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


·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
      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 一、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合理吗 被辞退后工资下个月才发一般是不合理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有所区别的,那么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重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一、总 则 1、为了贯彻实施《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