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综上所述,房产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中双方关注的焦点,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可以参考这样的原则,就是离婚一方主张房屋产权的,应该房子过户后,对另一方给予一定补偿。双方都不想拿到房子的话,可以委托有关机构对其进行拍卖,将得到的款项按照财产分割原则处理。



·大家都知道房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十分昂贵的,因此贷款买房是一
      您都知道房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十分昂贵的,因此贷款买房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要注意买首套房和二套房的贷款是不一样的,本文就列举出关于二套房首付这一方面的政策,供您参考了解。那么你知道二套房首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二套房首付的规定是什么? 3月30...


·荆门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荆门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无论是在哪个地区,老百姓关心最多的都是拆迁补偿的问题。多数人都希望通过拆迁带来物质生活的提高。房屋拆迁除了有国家大方向的指导,同时也需要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细化,制定标准。接下来,我们就和您了解下荆门市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荆门...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人之一霸占房产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


·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还房贷是一个长期并且漫长的过程,很多夫妻可能房贷还没有还完,但是夫妻关系就已经走到了尽头。在离婚的时候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完,由于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产权如果发生变更的话,自然对房屋贷款的部分也要进行变更。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离婚房子贷款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一、离婚房子贷款变...


·买二手毛坯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二手毛坯房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房产要低。需要注意的是毛坯二手房如果没有满五年房产,购买的时候还需要承担8.5%左右的税。2、购买毛坯二手房的时候需要查看房主是否有房产证,...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在一般情况下现在偿还房贷也已经是夫妻在生活当中需要长期共同面对的一个问题,所以在生活当中,很多夫妻甚至在房贷都没有偿还完毕的情况之下感情就已经破裂。如果是属于这种情况的,房产在分割的时候就不像您想象的那么简单了。如果不太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话,可以结合我们的资料来认识一下离婚房子有...


·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会强拆吗?
      一、农村空心房拆迁一平米补偿多少钱,会强拆吗?  对农村空心房拆迁时,补偿多少钱一平方是没有具体规定的,要依据当地生活水平、房屋价格等因素确定,如果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不搬迁或者作出补偿决定后不搬迁的,就会被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什么?个人所得税租房退税规定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办理,纳税人应当在取得综合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是属于需要退税的,是否办理年度汇算申请退税是当事人的权利,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也就是可以放弃退税。如果放弃退税,可以不...


·有吸毒史一定会查房吗
      有吸毒史一定会查房,直至三年未复吸降低管控级别后才会变成抽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


·目前农村房屋的情况也有很多
      目前农村房屋的情况也有很多,这主要跟城市房屋越来越昂贵有直接的关系,有些人买到农村房屋后,才发现这个房屋根本就无法过户,不能过户代表房子不真正属于你。 (一)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