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有乙肝妈妈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感情关系破裂后会走上离婚的道路,离婚时最大的纠纷就是孩子的抚养权亦或者是财产的分割情况,而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依照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前提来作出判决,那么离婚有乙肝妈妈抚养权归谁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离婚有乙肝妈妈抚养权归谁?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

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离婚时子女应该由谁抚养?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为了亲自抚育子女,给子女更多的关爱和温暖,当事人需要多照顾子女,与子女增进感情。同时,需要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7)已方思想品德好、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的。

3、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院根据抚养权判决的规定,对于患有乙肝的母亲是不会将抚养权判给她的,抚养权只能归父亲,因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不利于子女的健康发展,抚养权的判定都是依照有利于子女的一方判决的。


·诉讼离婚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都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但法律中对这两种方式的规定却不太一样,主要体现在条件、材料以及手续上面,当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的定义也是不同的,那诉讼离婚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的定义究竟是什么 ? 诉讼离婚,是婚姻...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被其他人看不起,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原因就可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包括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婚,在离婚的时候都必须对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那么,关于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


·怎么进行抚养权公证?孩子抚养权公证流程是什么?
      1、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


·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
      抚养费通常是由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的,通过这种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具体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同时我国法律中也作出了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那么子女抚养费依据包括哪些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抚养费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


·婚姻无效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一、法院离婚财产收费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离婚财产收费是怎么样的?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做财产分配的时候,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共同财产都是一人一半。但是假如对方有过错...


·夫妻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 生活中,有的夫妻可能在一段时间后,因为一些小事或其他原因就想要离婚。而此时若能够协议离婚的话,当然是最好的。但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其中都有需要注意的内容。那究竟夫妻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的手续简...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多久判决
      抚养权变更开庭后一般三个月内审结出判决。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
      我们知道在父母离婚的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这里面就包括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计算孩子的抚养费。但在计算抚养费的时候,是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形进行的。若日后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那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行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增加是否可...


·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
      哪些情形属于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院...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
      恋人在领取婚姻登记证之前需要在医院经历婚前检查,而在今后的准备孕育宝宝之前同样也需要前往医院进行孕前检查。这两个检查是不是同一个检查呢?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请看以下内容。 一、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的区别 婚前检查和孕前检查并不是一回事,医生介绍,女性的优生优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