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期间一年属于什么性质,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工作中受伤一般都会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做了工伤认定才有可能拿到相应的赔偿。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工伤认定的时效,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去进行工伤认定,从而造成了损失和遗憾。工伤认定一年什么性质,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吗?下面我们就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什么是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个人和单位都未申请工伤认定一年后还可以申请吗《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尤其是那些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往往以各种理由推脱为受工伤的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而职工或其近亲属往往因为不懂法律又被用人单位以各种“承诺”所欺骗,没有在发生工伤后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为《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对超过一年后提出的申请工伤认定如何处理作出规定,造成各地对“一年”的性质究认定意见不一致,并且目前多数地区认为该时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断或中止,因而对超过1年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如果工伤超过一年没有申请认定的话,将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意思就是工伤认定只能在发生工伤事故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如果超过一年的时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会再受理,但是受伤害者可以通过法律起诉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相应的费用。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一年什么性质相关的介绍,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非常重要,它会影响工程的造价。所以,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就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的计算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很迷惑。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是不是工伤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也不是劳动者自己说了算,而是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你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自己准备齐相应材料之后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植物人能赔140万吗
      不一定。工伤一级赔偿140万没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支持,同时,法律(法规)对工伤一至四级的不支持一次性赔偿。工伤职工的亲属主张一次性赔偿也不会得到支持的(这个不支持的立法本意主要是出于对工伤职工本人的利益考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


·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如果去公司工作,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要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只要劳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那天就已经正式成立了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那么建立劳动关系的流程是什么呢?想必还有很多人不太了解,本文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关内容,为您解答疑惑。 一、劳动关...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国企被兼并解除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3、劳动...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问题有哪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
      劳动法关于裁员经济补偿金怎么算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


·工伤该如何认定 怎么认定工伤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职工人数不断增多,职工因公负伤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也经常出现。如果要进行赔偿,则认定工伤是关键的一步。那么,工伤该如何认定?对于工伤造成人身损害该如何进行赔偿?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该如何认定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


·工伤认定的管辖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或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向所在地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想辞职但是才入职七天有工资吗?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尝试多样性的工作,每一种工作都会选择先工作几天在决定要不要长时间做下去。那么在每个跳槽的阶段,虽然频繁跳槽无论是对工作经验还是个人履历都不好,但是实在不喜欢的工作还是趁早离职。经常有人在心里疑惑,我这才入职七天有工资吗?下面我们就为...


·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有哪些
      旧的劳动法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可以自由约定违约金,而新《劳动合同法》出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对违约金条款进行了严格的限定,除法律明确规定以外,用人单位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劳动合同违约金条款相关内容。 一、法律条款规定 《劳动合同》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