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夫妻离婚的时候,还是会先考虑协商分割处理财产、债务以及子女问题。不过在房产的分割上面,很多夫妻最终都是会产生争议的,双方互不相让都想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要是离婚的时候夫妻分割房屋有争议的话该怎么办?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离婚时分割房屋有争议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二、离婚时房屋该如何分割

(一)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些情况: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从容,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

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

那说明就不再适合协议方式来离婚了,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产生纠纷的问题作出处理。此事法官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离婚夫妻的实际情况,对房屋作出相应的判决。而当事人要想争取更多利益的,自然是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才行。


·单位房没有大红本如何立遗嘱?
      单位房没有大红本如何立遗嘱?1、没房产证能立遗嘱,写的遗嘱有效,只要将内容说明做详细就可以。2、若父亲遗嘱有明确说明房产归个人所有,其他人则有居住权,无所有权,及不需要分给他人。遗嘱继承人拥有全部产权。可对该房产行使处理权。3、若遗嘱无效,则所有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继承人...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离婚后女方能分得一半房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


·二房东骗租属于诈骗么
      二房东私自转租并不一定属于诈骗,一般涉及到民事纠纷,但如果二房东存在以欺诈的方式来获得非法利益,并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认定标准的,则显然是已经构成了诈骗罪,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怎样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怎样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由于许多二手房买卖纠纷都是由于买卖合同出了问题导致的,因此,在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买房人首先应该仔细检查房屋的状况,将所要购买的二手房调查清楚后再签订合同。具体应检查的内容包括:1、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房本是两证...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一、遗赠扶养协议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


·房屋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当签订合同,进行房产过户的时候,往往中间还夹杂着一些他项权,只有他项权完全注销,房屋才会真正属于你。他项权的注销是房屋买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那么,进行一次房屋买卖,注销他项权证要几天呢?以下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房屋注销他项权证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帮到您。...


·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赔偿的这种情况不是只发生在刑事案件当中的,只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权力,确实做出了有损公民权益的事情都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就比如说强拆,在没有征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之下,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但是绝对不允许强拆。那么,强拆房屋国家赔偿规定是怎样的?一、强拆房屋国...


·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在购买房产的时候无法一次性全额付清,因此只有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但这涉及到银行利益的事情,当事人在提出贷款申请之后,银行方面会对条件做出审查,不过您知道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向银行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1...


·通常而言办理二手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4个步骤:
      通常而言办理二手房屋过户手续主要有以下4个步骤:签约、交税、登记、取证。第一步签约,签约顾名思义就是指买卖双方时到房屋产权监管部门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但是因为是购买二手房屋,买房需要多了解想购买房屋的个方面情况,包括房屋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合法有效;比如查验房产证。房屋产权归属是...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自己的房产出租给他人,用于生产或者生活定期收取房租,这就是我们常见的房屋租赁的模式,我国有关部门规定,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一定的税,用于管理房屋租赁市场,房东和租客可以自行商议房屋租赁税的缴纳方,因此无论是作为房东还是租客,在租赁房屋前,都需要知道一般纳...


·预告登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中比较多,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
      预告登记出现在商品房预售中比较多,此时由于商品房尚未修建好,购房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避免开发商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因此往往都会要求办理预告登记。那在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预告登记后房屋的权属应该属于谁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