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提供帮助吗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要帮助生活困难一方的条件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因生活困难需要另一方帮助的,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在离婚时已实际存在,而不是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发生生活困难另一方都必须给予帮助;

2、一方生活困难是:

①、没有住房;

②、失去劳动能力;

③、无生活来源等情况;

3、提供帮助的一方有负担能力;

4、生活困难的一方没有再结婚组成新的家庭。

三、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以解决生活困难的要求是错误的,是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是指离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分的权得。

因此,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在平等处分共同财产之后,要求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同时提出的经济帮助也要从另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出发,而不是过高的、随意的要求。

如果在夫妻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那另一方需要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对于提供的帮助,首先还是由当事人协商之后确定,但如果产生了纠纷,也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
      21岁女酒店遇害 酒店有责任吗?酒店提供的是服务性行为,以向旅客提供与收费相应的住宿环境和服务,来获取旅客付出的报酬。酒店与旅客之间的关系符合《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根据该条规定,酒店和刘某之间是合...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女方再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以前双方约定的抚养费应该继续支付,至少要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成年以后。 因为作为子女的亲生父母,有对子女抚养的责任和义务,这是法定的,依据《婚姻法》规定,不会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而终止抚养权和抚养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


·离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全部可以吗?
      选择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抚养费都是双方可以协商的,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可以选择采用司法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让法院对抚养权和抚养费进行合理的分配,但在其中可能会出现抚养权抚养费只有抚养权是出现争执的情况,那离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全部的可以吗? 离婚抚养费由一方承担全部可以吗...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一、在我国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审理几次? 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不是根据开庭次数确定的,通常情况下法院审理案件只开庭一次。是否判决离婚法院会按照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原则。 我国法律并没有没有明确的规定,自第一次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六个月起诉,一般开庭一次即会判决离婚,但某些特殊情况还是要根据...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人不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


·郑州抚养费是多少?
      对于未成年人来讲,其父母或者对其有监护、抚养义务的监护人,对他都要着抚养义务,要承担他的生活费用,有义务让他接受教育。而抚养费则是指,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的一笔费用。下面我们整理了国家对于抚养费的标准及规定,方便您对照了解相对而言郑州抚...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
      如果夫妻两人都同意离婚,已经商量好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和处理相关的债务,但是,关于孩子的抚养协议上面产生了争执纠纷,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签订离婚协议书的,但是离婚登记的话就必须需要离婚协议书,那离婚抚养纠纷可以在法院通过起诉来解决。在对抚养纠纷进行起诉的时候,需要书写一份关于子女抚养纠...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违约金怎么算?
      一、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违约金怎么算?1、离婚后孩子抚养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是没有规定的,从法律层面上来说是没有抚养费违约金这个概念的,因为这个夫妻中的某一方支付抚养费并不是一个书面协议,这个是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义务。如果因为某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金,从而导致了另一方因为生活费不够去借...


·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而言,夫妻到法院诉讼离婚,最终的决定权在法院手上,但法院也不能随意判决,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与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出现一些情况的,法院必须判离,那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夫妻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宣告婚姻无效监护人该有谁来当? 监护人还是由自己的父母来进行担当;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 上述监护人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