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异地能不能协议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知道,夫妻要是感情破裂想要离婚的话,是可以在异地进行诉讼离婚的。那么他们是否可以在一定进行协议离婚呢?关于“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的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异地协议离婚可以吗在异地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根据以上规定,上述的男女双方即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地方,对于夫妻来讲就应该算作异地,此时法律不允许在异地协议离婚。二、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离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必须符合离婚的条件,履行必经的法律程序。离婚有两种形式:1、登记离婚(通称协议离婚);2、起诉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是指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人民法院受理后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解决:一是调解离婚,是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财产分割、子女养育等问题达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离婚并制作离婚民事调解书,作为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法律文书。二是判决离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形下,就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就夫妻共同财产和子女养育等作出离婚判决。判决离婚后,人民法院自立案之日起1-3个月作出判决,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分析了上述内容后,我们知道夫妻在异地一般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但此时可以进行诉讼离婚。法律规定夫妻协议离婚的话,必须要在一方户口所在的的婚姻登记部门进行。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在我们生活中,到处都可以看到有拆迁的地方,正式由于国家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为了促进更早额步入现代化城市,所以国家和政府近几年都在大量的拆迁办,在重庆市也是这样的,征地有时候不成功大多是因为征地补偿发放的不到位,那么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是怎么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农民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在搞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可以收回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支付一笔补偿款。一般来说,征地补偿标准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其参考依据是当年的土地平均产值。那么山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结合山东省有关政策和您...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四川境内多山,一些农民承包了山林,通过种植经济适用林获取收入。而政府在搞基础建设的时候,比如高铁项目会占用大量农村的土地。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的金额。那么四川农村山林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四...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外地人在北京买房子是有条件的,不是有足够的钱就可以在北京买房子。那什么样的人能在北京买房子呢?在北京买房资格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
      耕地土地使用权怎么算,土地使用权类型有哪些?在我国,不管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只有取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才能合法的使用土地。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其中涉及到的土地包括建设用地、耕地等的使用权。对此,如果我们想要更好的利用土地,了解相关的知识是很有必要的。接下来,我们将...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像工业用地就是50年。工厂拿到土地的形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其中出让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土地出让是在一级市场发生的,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归自己所有;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
      在我国,不同的房产具体的使用用途是不同的,这点在最初竞拍土地的时候就会确定。但现实中,由于住宅的水电气都是比商业用房的水电气便宜,因此有的人就购买住宅要改为商用办公,那对于这样住改商的行为在我国是否合法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邻居住改商的行为是否合法 1、擅自“住改商...


·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城市的土地属于国有土地。并且,在我国农村以及城市的房子是有差别的。“自建房”指的就是在农村的农民自己修盖的房屋。我们知道城市的房屋属于商品房,是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那么对于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呢?我们为您做出介绍。 一、自建房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办理 ...


·落叶松征地补偿为啥高?
      落叶松征地补偿为啥高?在当今这个时代,几乎在每个地方都能看到拆迁队,这是国家为了以后的建设实施的政策,同时国家也规定了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在日常生活中,征地补偿费用发放的时候,会发现落叶松的补偿费高点。那么,落叶松征地补偿为啥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落叶松征地补偿为啥高...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个人土地无偿转让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