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一些有机会能够接触到国家重大决策和秘密事项的人员,必须对国家的秘密进行保密。如果行为人故意对国家的秘密往外泄露,会对国家的安全和发展带来严重的危害。我国法院会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国家秘密是指哪些事项?
国家秘密,指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局限于某特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这些事项究竟指的是哪些方面呢?我国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9条规定,国家秘密指的是以下事项:①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②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③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秘密事项;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⑤科学技术的秘密事项;⑥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⑦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很显然,这些列举的事项都是涉及到重大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秘密,不适宜为外人所知悉,具备国家保护的必要。此外,国家秘密在我国还区分为三种等级,即绝密、机密以及秘密。这三个等级代表着不同信息的重要程度,也反映了若泄露其所造成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中的,其主体一般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我国刑法在该罪条文的第二款中作了特别说明,指出如果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也构成此罪,因此,本罪的犯罪主体有了相应地扩大,不再局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此外,我们还应该着重分析的是该罪的客观方面的状况。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了上述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事项,泄露了国家秘密,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关于泄露的方式,并没有法定的要求,但是按照通常的理解,包括了作为和不作为的犯罪,也包括了口头的泄露以及书面的泄露。关于情节严重,即必须达到一定的量化标准,比如,为了牟利或者出于个人的目的而故意为之;又比如,在特定的时期,如国家政治经济政策重大调整时期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多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或者已经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或重大损失的行为。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现在网络资源发达,许多网络信息来源多元而且可靠性欠考证,对于通过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国家秘密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在主观方面上,法律明确规定了故意,即明知是国家秘密而还故意泄露。在泄露的对象上,本罪并不要求,这区别于我国的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等罪名。在上述资料中,我们详细的为您介绍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危害司法解释是什么的问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现如今已经不局限于国家一些机关工作人员,由于当今时代互联网也比较发达,有很多人会通过网络对国家的秘密进行散播。这种行为是严重触犯我国国家安全的一种行为,势必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双方起诉离婚财产会分割吗
      双方起诉离婚财产会分割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一、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怎么办?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分割共同财产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
      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哪些行为属于婚外情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一、 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1、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


·老婆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可以探视吗,抚养权判定条件
      婚姻中如果有一方存在出轨问题的话,一般这段感情都是无法进行下去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离婚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过失方一般在财产的分割上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会少分财产,这时候很多人关于抚养权也会有类似的想法。那老婆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可以探视吗? 老婆出轨离婚孩子归谁可以探视吗 对于...


·一、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
      一、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怎么办? 夫妻l离婚前转移财产的行为的解决方式为: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而要是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前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此时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


·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 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通常在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夫妻离婚才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首先是确定抚养权的归属,之后此时对抚养费做出计算。通常是由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那到底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费给多少钱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


·一、离婚父亲抚养费怎么办,是必须支付给孩子吗?
      一、离婚父亲抚养费怎么办,是必须支付给孩子吗? 离婚父亲抚养费应当按照夫妻离婚协议中的商议条款执行,抚养费一般是按照支付方每月收入20%到30%支付,抚养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不低于非抚养方工资的50%,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除非夫妻之间有过不需要支付的商定,因此是必须支付抚养费...


·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彩礼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


·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离婚撤诉要注意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由于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那么此时可以享有的权利也是不一样的。其中在法院尚未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允许原告撤诉,那现实中诉讼离婚怎么撤诉才好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怎么撤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不仅要处理好财产分配的问题还要处理好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都有这个义务,即使法院将孩子判给了一方,另一方也应该尽孩子的抚养义务,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还有教育费等。那么执行抚养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