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生活中一些常见的刑事案件,在进行审理的时候,有些情况下遇到的问题可能比较复杂,我国的刑诉法也在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进行着调整。刑诉法中对于刑事案件审理,侦办过程当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有着详细的规定。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一、刑诉法解释第272条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二百七十二条: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二、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对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宣判前,对于前两类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第三类只能和解,三类案件都可以撤回起诉,由法院审查;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三、如何发起刑事自诉?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您可以得知,刑诉法第272条主要规定的内容是,生活当中一些自诉类案件,如果当事人和被告人达成了一定的协议以后,想对案件进行撤案,法院经审核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对案件进行撤案。但是行为人不得以威胁暴力的手段,迫使当事人进行撤案。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垄断行为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对于垄断的行为只要经营者之间串通投标就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规定: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追诉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侦查追诉标准是什么?本罪名在《刑法》分则中处于第六章第二节妨害司法罪中,因此,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是案件的重要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及赃物去向,并印证犯罪分子的犯罪动机等,对于查明案件事实,证明犯罪有着重要...


·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中有时会出现意外情况,在发生意外情况时如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但是防卫时难免出现防卫过当的情况,这个时候相关的法院应该如何判刑,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情况中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吧。 一、防卫过当最高刑期是什么? 首先要确定是...


·玩忽职守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对案件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受理案件时,需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卷宗材料、法律文书齐备的,及时移送公诉部门。 3、公诉科受理案件后,需对案件...


·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九中是怎么样规定的?
      网络发展逐渐的影响到个人的生活,而民众像是查看航班信息或者是购买奢侈品也会首选网络平台进行,但是其中有个弊端,就是以上种种的操作都需要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而个人信息一旦被非法的获取,那么自己的隐私就会在不法分子面前暴露,甚至是影响自己的生活,而一旦发现最好是报警,而关于侵犯公民个...


·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司法鉴定会比较经常地出现在一些对于专业性问题无法直观判断的情形下,如伤残等级司法鉴定、亲子鉴定等等。而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会经常运用到刑事鉴定,这两种鉴定方式的目的都是为案件服务,企图解决专业性的问题。那刑事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事鉴定和司法...


·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犯罪人员犯的罪行不止一种,有可能会被数罪并罚。但在犯罪人员所犯罪行中,可能会有一些罪行比较严重,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一些罪行较轻可能会被判处拘役,那在实践中,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数罪并罚中有期徒刑是否吸收拘...


·贩毒能判缓刑吗?涉嫌贩毒会如何判刑
      贩毒可以说在中国是一种很严重的行为,毕竟《刑法》中对贩卖毒品罪的量刑中最高的为死刑,也就是说我国将贩毒罪规定为了重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人就认为构成贩毒罪是不能判缓刑的,那到底贩毒能判缓刑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贩毒能判缓刑吗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贿赂犯罪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2012年3月1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


·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一、诈骗犯罪中止情形是什么? 根据诈骗罪的特点和犯罪形态,是有犯罪中止的。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


·容留他人吸毒是犯罪吗?
       吸毒是违法的行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绝对不能吸毒。自己不能吸毒的情况下,也不能容留他人吸毒。如果容留他人吸毒的,就是包庇吸毒人,触犯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会受到跟吸毒人一样的行政处罚,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法律规定了容留他人吸毒是行为犯,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