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广西梧州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征用到大量的郊区土地,其中很多是农民承包用于农业生产的耕地。因为耕地被征收,农民会失去一笔收入,政府部门为了确保其合法权益,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样,失地农民的生活也不会受到影响。那么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告知。征地依法报批之前,由市、县人民政府(或政府征地机构)向拟征地所在的乡(镇)、村,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等内容以书面等形式告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就征地事项听取被征地农民的意见。

2、调查确认。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勘测调查,调查的结果经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产权人确认。

3、告知听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告知被征地当事人对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结果对拟上报的征地方案加以完善。

4、征收方案报批。在认真调查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政府征地机构)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草签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并根据编制征地方案进行报批。

5、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局依法在被征地村组进行公告。

6、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7、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进行公告,并在三个月内,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将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按照安置方案,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参保工作。

综上所述,征地补偿标准是各个地区自主制定的,国家没有做出统一规定。当地政府在制订梧州征地补偿标准时,会参考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物价指数、土地供求关系及被征用土地的年产值等因素。目前梧州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是每亩地6万元,这还不包括青苗费等额外的费用。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
      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虽然我国的土地基本上都是属于国家的,但是您依然是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限的,但是有时候国家一些大型工程的实施,可能会侵犯到您的土地使用权,这个时候国家是会给您一定的征地补偿的,对于征地补偿各地的规定都是不一样的,那么福建省最新征地补偿法是什么样的?土地...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一、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开垦的,开垦者取得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时候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 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不仅使农民的土地得到了有效保障,还提高了农民生产劳作的积极性,那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下文是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公等关键用地,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由四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构成,除土地出让金收入外,还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和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让我们带您了解房地产开发流程是什么吧。 一、开发...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归属纠纷的处罚方法有哪些?土地权属争议调处要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从维护争议双方共同利益出发,在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过程中,以现行法律法规及《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为依据,严格按照受理、调查、调解、处理等程序,及时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
      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利用土地的方法,这套方法一出台也是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热议。那么,对于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您了解多少呢?土地入股合作模式出现的原因以及产生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的介绍。一、土地入股合作模式是什么土地入股,是指...


·一方在异地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近年来,我国离婚的案件呈逐年上涨的趋势。在离婚的案件中,处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夫妻离婚之后,双方对孩子均有抚养义务。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付抚养费。如果另一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同时在异地怎么起诉要抚养费的问题比较棘手。来看下文学习一下吧。一、在我国异地怎么起...


·关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
      对于农村承包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地是不可以进行继承处理的,但对于承包地未到期的,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使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


·土地使用年限和房产年限一样吗?
      我国的土地大部分是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所有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获得土地的使用证之后,是由使用年限的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和房产年限一样吗? 一、土地使用年限和房产年限一样吗? 我国《城市房...


·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
      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今年出现了一项新政策,那就是在房子的双证合一,即是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两证一起登记在不动产权书上,但是有好多人都误解了这个双证合一意思。认为房产证一下来,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证同样需要办理的。那么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 一、新房怎样办...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从什么时候实施的?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2008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