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深圳市作为特大城市,对人口管理的十分严格,对于违反深圳市计划生育条例,有超生现象的家庭,深圳市计生部门会对当事人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在全面二胎政策实施后,生育三胎的夫妻就要承担这笔费用。那么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
一、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深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法》改变了“超生二个以上子女,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做法,规定为“每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如下:1、超生一个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对每个超生子女以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被征收人上年度实际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的,对其超出部分,按照超出部分的两倍加征社会抚养费。2、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一次性征收二倍社会抚养费。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生育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计征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的社会抚养费。
二、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超生现象?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的,属于超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生育子女:有配偶一方与他人生育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 胎以上的,或者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但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子女数的;涉嫌超生,拒绝接受、配合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调查且不能提供非亲子关系证 据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可以认定为超生。
三、拒绝支付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对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切实维护。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当地的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生育当事人的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查实后,即可作出行政征收决定。而作为违法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必须承担违法生育责任,履行法律义务,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当事人拒绝的,计生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综上所述,根据深圳市最新政策,深圳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超生一个子女,按照年度居民收入的三倍征收。这笔费用是要男女双方分别承担的,不能混为一起。当事人应该在接到征收决定书后十五天内完成缴费,如果没有按时缴纳又没有提出异议的,计生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
      婚姻之所以会无效,是因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而在婚姻无效期间,当事人可能会有财产,甚至子女。那要是婚姻被认定为无效了,此时该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处理婚姻无效期间的财产 无效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


·法律规定冷暴力算是家暴吗?
      冷暴力算是家暴吗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在此之前,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明...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
      起诉离婚财产保全资料有哪些?离婚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住所地及开户银行及账号等财产线索、申请人还需要提交有效的担保手续,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实物不动产或所有权材料。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必要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但一般来说是没有很大的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达成协议,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满足法...


·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就婚前财产来看,一般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对于这部分的财产,要是日后夫妻离婚的话,则也是不能主张进行分割的。当然,就婚前财产我国也是作出了对应的规定,那么关于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前财产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新《民法典》第一千...


·什么财产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
      什么财产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
      一、离婚经典案件婚后财产哪些不属于夫妻共有? 一方婚后用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离婚时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的替代物”,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一方个人所有的房屋婚后用于出租,其租金收入属于经营性收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父母为子女出资...


·打离婚官司要先给钱吗
      结婚是幸福的,离婚是痛苦的。而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是更痛苦的,这个时候就要向法庭申请单方面离婚,那么离婚就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单靠两人的协商可能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这个时候就需要打离婚官司,可是打离婚官司要先给钱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 打离婚官司要先给钱吗 是的,打离婚官司一般...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起诉离婚没证据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起诉到法院,就算没有证据,分居一段时间也是可以离婚的。 二、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


·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以吗
      夫妻之前互相尊重是维持婚姻的关键因素之一,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也是社会联系的要求。但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不尊重妻子的情况。那么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以吗?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丈夫不尊重妻子起诉离婚可以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